※ 引述《nilaalin (alin)》之铭言:
: 各位版友大家好, 这篇文章是想跟大家分享我的卖房心得以及与仲介的攻防战
: 主要是希望分享自己这次的经验让大家参考
: 希望不要有无辜的受害者再次发生
: 此件故事有点冗长 但我会尽量长话短说
: 签约当天台X房屋约了买方卖方见面 各自在小房间 房仲来回跑提出双方的意见
: 所以我们(卖方)与买方完全是以信任房仲的前提在进行此次签约
一直以来都认为 谈签约时买卖双方实在不用被仲介分隔两个房间
因为买卖双方只要不是当面对谈 中间就有了仲介上下其手的空间
也就是说仲介跟买方是一套说词,跟屋主又是另一套说词
然后在两套说词间,谋求仲介本身最大的利益
那让买卖双方直接见面,被私下成交怎么半?
其实带看只要有留带看纪录,即使委售合约到期后3个月内买卖双方私下成交
都还是需要赔付仲介业者仲介费用
撑3个月会很难吗?
假设委售合约到期日还有2个月,那2+3屋主就会被卡5个月这间房屋卖不出去
而从仲介的立场来说,好不容易出现的买方,时间拖越久变量越多
5个月过去,万一买方也不想私下成交买这间屋子,仲介服务费可是一点拿到机会都没有
讲穿了,就是原波和买方自己傻
被仲介隔了两个房间讲悄悄话,然后被卖掉
如果原波当时坚持不当面见到买方,就不谈价格
自然就不会有被房仲上下其手的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