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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和大火房东“名下无房” 国税局追查有无逃漏税
新北市中和区兴南路22日发生纵火案,造成严重伤亡,据传房东连秋香虽然出租39间套房
,但房子都登记在家族成员名下,以自住名义持有,没有诚实申报租赁所得。(资料照,
记者方宾照摄)
2017-11-24 23:04
〔即时新闻/综合报导〕新北市中和纵火案造成9人枉死,事发地点为兴南路二段出租的
木造隔间套房,有消息指出,房东连秋香虽然出租39间套房,但房子都登记在家族成员名
下,以自住名义持有,没有诚实申报租赁所得。
图为连姓房东(紫衣者)在案发后返回套房协助警方调查。(资料照,记者陈薏云摄)
纵火案发生后,警方于查扣连女资产过程中发现,连女虽然在中永和、土城都有套房出租
,但没有一个房产是挂在自己名下,自己的名下竟是空空如也。其中,位于中和兴南路二
段的案发地点,一共隔出42间房间,其中39间已出租,每月租金达17万余元,若全租出去
,每年进帐可达220多万元。
据《联合报》报导,连姓房东出租的39间套房,房子都登记在家族成员名下,并未诚实报
税;另外在永和区、土城区至少还有3处收租房产,估计年租金收入超过300万元。
北区国税局官员指出,房东若短报、漏报租金收入,除依法补税外,还会处以罚锾。官员
也表示,一般查税都会重点锁定多屋族及黄金店面,若1人名下持有3间以上的房屋,可能
就会被国税局盯上。至于本次的套房火警,也已经进行了解,并将依法办理。
心得:
一间出事 全盘皆输
所有名下、甚至害到亲友 所持有的不动产 都会被揪出来查
光是以自住名义持有 却实质出租 就已确定逃漏税了
(自住税率的房屋、地价税 租赁所得未申报)
还是自住最稳
其时好好想想 转个念 改当永久自住
就能发现 烦恼如同一切有为法 如梦幻泡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