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最近买了一间八年中古屋
10/17号我们先点交
但没正式交屋 因为对方要求回租几天
(当初认知只会耽搁几天就没写契约书)
只有分算表写
当日到10/25 $5000
之后延迟每日多收 $500至交屋止
https://i.imgur.com/uKoc3ho.jpg
但至今屋主却没有正确交屋日期
因为屋主也买一间房子 但他买的房子卖方
债务繁多 清偿需要花很多时间
但我这里觉得一码归一码
他得必须先搬走 再处理他自己那边的问题才是
并不是也连累到我
现在仲介跟他也无法沟通
他就赖著不先搬走等他买的那边处理好后再搬走
却也耽误我这边所有的行程
想请问各位
1.我的分算表算是合约吗?
2.仲介提议写存证信函有用吗?
3.有什么方法可以让他早点搬走?
4.我只是想早点搬进去请各位帮帮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