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花税 我想询问下大家的意见
以下是我查到印花税的计算方法
印花税税额=公契房屋总价(房屋评定现值+土地公告现值)휨0.1%)
我们上内政部网站查得我们那地号的土地公告现值为90,000
买卖合约书上亦注记土地公告现值, 即90,000
但这两天不停接到代销电话建议以建商取得的土地成本200,000去申报印花税
不断强调 这样对我们之后卖房子是有利的 会少缴甚至不用缴土增税(???
但用200,000去申报的话会导致我们印花税增加约3,000~4,000
上网查了很久 但我们对于相关影响性仍不是很明白
土增税税局查到的计算方法如下
应征税额=土地涨价总数额【超过原规定地价或前次移转时申报现值(按台湾地区消费者
物价总指数调整后)未达百分之一百者】袢|率(20%)
看起来确实是对我们之后卖房子有利(?
但是我们怕还会有其他问题产生或更多其他费用产生
另外,也好奇这么做对建商有什么好处吗?为何一直来说服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