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夏于乔父花200万买凶宅…400万卖出!隐瞒

楼主: fytnship (<( ̄︶ ̄)>)   2017-09-13 23:01:58
连结:
http://www.ettoday.net/news/20170913/1010185.htm
内文:
夏于乔父花200万买凶宅…400万卖出!隐瞒命案讯息 判1年2个月
台湾新北地方法院外观。(图/翻摄自Google Map)
▲新北地方法院。(图/翻摄自Google Maps)
社会中心/综合报导
一名夏姓男子在“台湾凶宅网”上得知新北市新庄区光华街有一宅要出售,与陈姓男子商
量后,合资200万元购屋,之后再“隐匿凶宅讯息”以400万元成功出售,现赚200万元利
润。购买房屋的陈姓女买家事后才从邻居得知该房是“凶宅”,自觉被骗,愤而提告,新
北地院13日依诈欺罪判夏男1年2个月徒刑,判陈男10个月徒刑、缓刑3年,须没收不法所
得,可上诉。
2011年,一名吴姓男子的妻子在新北市新庄区光华街屋内轻生,吴男因无力缴交贷款,于
是2013年请姪女到“台湾凶宅网”PO文,指有一烧炭自杀凶宅5折出售,以减轻经济问题

夏男在网络上得知后,找陈男合作购屋,两人各出资195万和5万,总共200万元,由陈男
负责前往签约交易。双方约定扣除利息成本后利润一人一半。
签约时,原屋主吴男因担心对方未来转售会隐瞒凶宅讯息而负担责任,坚持在契约书上写
:“本屋无海砂、辐射情形,惟有非自然死亡情事为买方认知同意买购。”但陈男要求别
写,或另签一份无注明凶宅合约,均被吴男拒绝。
由于合约上注明凶宅,陈男、夏男无法跟银行贷款,签约后先付20万元款项给原屋主,剩
下180万元两人想办法凑钱,于是隐匿凶宅讯息,民间吴姓金主借款330万元,部分为购屋
款,部分留作自用。
两人购屋后,于2013年6月将凶宅卖给陈姓女子,扣除购屋卖屋成本、利息等费用,共获
利200万元。夏男分得160万元利益、陈男分得40万。直到同年11月,陈姓女买家经邻居告
知,才得知房屋是凶宅,愤而提告。新北地院13日以诈欺取财罪判刑夏男1年2个月;而陈
男已先和陈女以40万元和解,被判刑10月、缓刑3年。
据了解,61岁的夏男本名为夏世纮,是艺人夏于乔的父亲。夏世纮傍晚得知遭判刑后表示
:“完全被陷害!”全案已进入司法程序,“无法多说什么。”而夏于乔对此表示:“爸
爸的生意部分我不太清楚,所以不方便回应。但是我爸爸是一个很努力工作、很老实的人
,我相信司法会还他一个公道。”
心得:
文中的陈男其实就是夏父买这间房的房仲
且因已和陈女达成40万元和解 先前已被判刑10月 缓刑3年确定
而夏男则被新北地院今天依诈欺罪 判处1年2月徒刑
http://news.ebc.net.tw/news.php?nid=78326
另外 买200 卖400 房仲拿40
没问题吗?
作者: JuanWang (谷底之路 没有尽头)   2017-09-13 23:21:00
不是仲介费就没问题 人家合股分钱怎么分又管不著
作者: henryeech (Henry)   2017-09-13 23:33:00
女儿近年也赚不少 需要贪这点钱吗?想不透
作者: leonhsu (小徐)   2017-09-13 23:36:00
U质
作者: Triumvir (SEXY~*)   2017-09-13 23:38:00
没收不法所得所以政府赚走200万XD
作者: disappearair (倖存者偏差)   2017-09-14 00:29:00
没收不法所得?应该要给陈女吧?
作者: HANAXALICE (花与爱丽丝)   2017-09-14 00:44:00
台湾法律真的超好笑
作者: zag46900 (Lea)   2017-09-14 01:04:00
出2.5%的钱 却拿到20%的利润 赚!
作者: qmaji (ican)   2017-09-14 01:14:00
因为他当人头挂名啊?
作者: pochin671111 (Edison)   2017-09-14 02:42:00
想听ceca怎么说
作者: cka   2017-09-14 02:45:00
要还谁公道啊..应该是他要还别人公道吧
作者: ceca (生活艺术大师 ￾ N)   2017-09-14 02:47:00
他契约上面白纸黑字说谎,所以成诈欺可以仔细看仲介的契约,上面写“曾”发生过而因为他们是知情买入,所以这边吃到诈欺这也是为啥凶宅用法拍洗的主因因为法拍凶宅就是解释令的条文这篇新闻并不精确他犯法是因为契约文字,而不是凶宅定义不过新闻不精确,混在一起当撒尿牛丸是天天发生的事情习惯就好
作者: beermug (beermug)   2017-09-14 03:51:00
我比较好奇合资是195万与5万…这比例太悬殊了
作者: JuanWang (谷底之路 没有尽头)   2017-09-14 05:15:00
一个出钱一个出力啊 5万大概是出个意思意思而已 负责签约跟卖房子的人都是陈姓仲介 于乔爸感觉就等收钱而已
作者: nikolas (你花多少时间?)   2017-09-14 06:05:00
所以这个诈欺罪是骗银行贷款 而不是骗陈女非凶宅 是吧?
作者: EmirC (...)   2017-09-14 06:56:00
凶宅怎么转手都是凶宅,事件不就隐瞒凶宅事实加价卖构成诈欺,阅读有什么困难吗
作者: aflan5420 (想飞)   2017-09-14 07:44:00
贪心的人不会因为小钱就不贪
作者: ivam (ivam)   2017-09-14 09:10:00
不是可以漂白吗,过个几手就可以不告知了
作者: leoth (小猫)   2017-09-14 09:34:00
凶宅可以漂白?不是一旦被登记为凶宅就永久烙印?除非只能原地房子打掉重盖就没事吗?
作者: york1987 (明华~明华~!!!)   2017-09-14 09:37:00
不要被抓到就没事啦,就像豹子头玩女人不给钱就不算卖了
作者: gogin (爱查实价登录的勾勾)   2017-09-14 09:41:00
https://goo.gl/3bNJz4 法律从来没有定义何谓凶宅一切都是法关心证啊http://gotv.ctitv.com.tw/2015/09/82400.htm这个也是 所以凶宅定义 就是看法院怎判为依据
作者: piston100 (腻撑)   2017-09-14 10:49:00
结果房子也不能退 政府还有钱拿
作者: nikolas (你花多少时间?)   2017-09-14 11:18:00
https://goo.gl/QqpDSQ 前前屋主吊死 转卖不算凶宅https://goo.gl/uKxjiK 新制今上路 凶宅过户即漂白定义凶宅:“产权持有期间”有非自然死亡之情事所以我不太懂法律定义跟实务上的处理 是不是不一定?
作者: Ensidia (要宅的这么神是有难度的)   2017-09-14 11:55:00
前屋主合约上都有写了 这间是不是凶宅无争议吧
作者: cerwvk (乎你~~~)   2017-09-14 12:07:00
法律...
作者: rockstan (Rockstan)   2017-09-14 12:57:00
法令不是过一手就漂白了?
楼主: fytnship (<( ̄︶ ̄)>)   2017-09-14 13:01:00
如真站的住脚 为何房仲赶快拿赚到的40万去和解
作者: ceca (生活艺术大师 ￾ N)   2017-09-14 13:49:00
就说,这个案例是发生在他契约写“曾经”你契约没这样写,就没问题
作者: kusomanfcu (POE yea)   2017-09-14 15:57:00
告的时候提出赔偿的方式有问题,只要提出退回交易然后只要赔规费部分就比较容易赢了民事重点是 瑕疵和损害赔偿为主,不确定的未来卖价是不好处理的讲白点只要降价的话,买家根本不怕是否凶宅不是产权持有期间才算凶宅,是告知义务问题而已求偿房东都没卖掉才没赔偿,但民法期限很长的
作者: ceca (生活艺术大师 ￾ N)   2017-09-14 16:42:00
不,法律认定,持有死人才算凶宅.除非你契约上面有"是否曾"发生过非自然死亡.只要契约上没这个"曾经"字眼,就不用负法律责任.包含刑法民法都一样.
作者: AIronKuma (Comment allez-vous)   2017-09-15 08:56:00
诈欺罪 夏:但是我爸爸是一个很努力工作、很老实的人..每个投客和仲仲都是老实人 你敢信
作者: q135q135 (打工仔)   2017-09-15 09:22:00
"法律认定,持有死人才算凶宅"??唉~半桶水响叮当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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