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益] 请问公共基金及管理费的问题

楼主: AriesLin (Italy~四星的榮耀!!!)   2017-07-08 17:39:46
小弟目前卖掉一间房子
原先与仲介签约时在契约上有写"管理费"为2400元
后来过一阵子管委会有更新全部的电梯
所以之后的缴款单上增加了一笔"公共基金"的费用800元
但是与房仲的契约到期换新约时并未留意到这个部分
因为表单都是沿用之前旧的没有重新填写
造成买方今天交屋的时候问我费用怎么变成3200元?
并且要求我负担剩余约2年的公共基金款项(800*24)
基于使用者付费的原则我没有同意~目前尚无交集
想请问关于这种状况该怎么处理?
我能主张管理费和公共基金是二回事吗?
作者: kusomanfcu (POE yea)   2017-07-08 17:59:00
可以啊
楼主: AriesLin (Italy~四星的榮耀!!!)   2017-07-08 18:58:00
那我坚持使用者付费的立场要求买方自行负担~在法律上是合理的吗?因为买方说我不知道有这800元不想缴~就各说各
作者: kusomanfcu (POE yea)   2017-07-08 19:30:00
你可以自由”主张”你所想要的”立场”,在法律上XD反正管委不会找你要
作者: lu0713 (王小波)   2017-07-08 22:04:00
管理费和公基金是二回事,但你换约时没尽到告之义务一万多块小钱,有人会为了争这小钱放弃成交吗?
楼主: AriesLin (Italy~四星的榮耀!!!)   2017-07-08 22:10:00
那么契约上文字是写管理费~新增的公共基金是否可不列入?
作者: lu0713 (王小波)   2017-07-09 09:39:00
买卖房是百千万,你真的要争这一万多块?
楼主: AriesLin (Italy~四星的榮耀!!!)   2017-07-09 11:29:00
我目前疑问不是放在这~千百万的相对来说买家也是阿XD
作者: kusomanfcu (POE yea)   2017-07-10 16:00:00
..这种纠纷是可以取消买卖的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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