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kanoa 2017-06-23 11:08:33大家好,小弟有一事需要请问一下,事情如下,
小弟于今年六月初购买一间二手屋,合约上有讲好7/14交屋,
目前屋主已将房子净空,我们的贷款银行也同意此贷款,
但因为卖方有多笔债务(没有大于卖价),卖方取得清偿证明程序较复杂,
代书估计流程会多跑一个多月,所以会变成最快7月底交屋。
因为目前是租屋,租屋只可住到八月中,
担心七月底交屋,若还要装潢恐怕来不及八月中入住,
因此想要求屋主双方各退一步,让我们于七月初先验屋,然后开始装潢。
不知道各位前辈认为可行性如何?有无其它方法可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