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 事情是降的
目前和家母一起住在三十来年的老房子...
当初父母花了六百多万买这房子 但那时应前屋主的要求好像只登记三百万左右尔以==
最近家母想去办理一些政府补助 被打回说 家里这间房子有1千2百万的价值= = 无法办理
所以母亲想想 她也老了迟早要处理这间房子
目前有两个作法,但不晓得哪一个比较省钱
或是网友大大们有更好的方法可以提供:
1. 用每年220万的赠与给子女,以后再由我自己卖掉,但是降
不晓得我要缴的增值税会不会爆多 (前提都是赠与后满六年才做买卖...)
2. 就直接由我母亲自己将房子卖出....但匠要缴交的增值税要如何计算?
PS1:有去问过代书了,代书不是很想讲,他说除非确定要给他弄才教我们吧
PS2:旧家在高雄
谢谢大家,请大家手下留情别嘘我
小的有做过功课但是脑袋瓜不是很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