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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预售屋要留心!《苹果》接获读者投诉,她于2013年购买“宏盛新世界”第一期预售
屋,在去年交屋才知悉,当时合约最后一页、最后一条竟有约定,由买方负担2014~2016
年的土地增值税,气愤控诉当时签约根本不知情,已联合逾20户向建商提告。
读者指出,2013年购入淡水“宏盛新世界”第一期,当时景气好,来买的人多,宏盛也是
在签约时才拿出已经贴好个别磋商条款的定型化契约要他们盖章,现场根本来不及仔细翻
阅条文,事后才知道原来在最后藏有这样一条约定,经估算至少要帮建商多缴4万余元的
土增税,平白当冤大头。她并控诉:“若是磋商条款应该所有买家都不同,但这份却是手
写影印版,大家都一样,哪里有磋商?”
对此,宏盛回应,消费者所提疑虑在合约内清楚载明,销售时也都有跟消费者清楚交代,
并强调:“契约是在双方合意才能签定,这也不是我强迫你才有的约定。”至于住户提告
,宏盛则表示,尊重司法判决。
不过新北市政府法制局主任消保官王治宇表示,根据多位消费者反映,宏盛建设人员于签
约前拿出大量影印手写字迹的所谓“个别磋商条款”,跟消费者说:“你不签的话还有很
多人排队等著买。”且每人使用的影印文件内容都一样,既不个别,又没有实际磋商的过
程,实质上就是违反规定、未给审阅期间且对消费者显然不利的定型化契约条款,应属无
效。
王治宇强调,新北市消保官曾邀请知名律师、地政士及行政院消保处代表开会研商本案,
一致认为业者所用之影印文件并非个磋商条款,且土地增值税由卖方负担是业界常规,王
并批:“宏盛蓄意规避法规命令并侵害消费者权益作法非常恶劣。”且经估算,宏盛一将
土增税缴纳义务转交至买方,至少可得利千万元。
地政士公会名誉理事长王进祥说,预售屋土增税若由买方负责并不公平,土增税对建商具
警惕效果,也就是若建商盖愈久,税金也愈多,一旦转嫁由买方负责,“那等于是建商盖
愈久消费者死愈惨!”(陈世峰/台北报导)
连结:
http://home.appledaily.com.tw/article/realtimenews/20170315/1076419
其他:
这家建设公司还蛮屌的
大家自己看看吧
买了的感觉会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