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益] 有关既成巷道和私设巷道的官司问题

楼主: SweetLee (人生如戲)   2017-02-28 00:15:34
各位大大
小弟两年前买了一块地想要自建
买卖合约书中的标的物现况说明书,写明了:
‘是否有出入及临接道路? 是V 否_
_私设道路 V既成巷道 _计画道路(宽____米)’
写明了是既成巷道而不是私设道路
另外合约书中另有注意事项:
‘一、本物件对外通行巷道之所有权属为部分私人所有,
买方确已知悉本物件对外通行巷道之所有权属于他人所有, 卖方确已告知于产权持有期间未曾发生通行权争议,
交屋后之通行权利与义务由买方承受。’
签约当时,仲介和卖方是跟我说这虽然是私人土地,但是是既成巷道,
所以要盖房子是没问题的。
结果我要申请建照的时候,都发局告知这条巷道是私设道路,
私设道路的话,建管就要求要附上连接建筑线的土地权利同意书。
这些土地有的是镇公所的,有的是国有财产署的,有的是私人的,
经询问总共需要约台币200万左右的偿金,才能取得土地权利同意书。
这笔钱实在太大了,我负担不起。于是我告上法院,告卖方诈欺。
但是在法庭上,卖方却拿那条注意事项来答辩。
说他们已明确告知该对外通行巷道属私人所有,
并约定交屋后之通行权及义务由买方承受。
我是不知道法官怎么想的,但是我委任的律师觉得对方说的是合理的。
并且跟我说除非我能找出法条来证明‘巷道私人所有’跟‘私设道路’是不同的
,不然很难说服法官。可是我根本找不到。
然后我想要出庭去了解状况,我的律师一直叫我不要出庭,说是怕法官要是问我
什么问题,我答不好,会让局势更不利。
我不知道为什么一个明明是我被骗的案子,白纸黑字写的既成巷道,
会变成他们都有告知清楚这是私设巷道。
各位大大,‘私人所有’真的表示就是‘私设巷道’吗?他这样骗我说是
既成巷道,连接建筑线的土地权利同意书费用也要变成我自己负责吗?
有没有大大知道我应该怎么办才好?救救命!!
作者: beminaru (老胖子)   2017-02-28 00:47:00
没什么好救命的 应该是在买之前就先问清楚对方条约压得很聪明 你当时没提出质疑不觉得有诈吗连你自己的委任律师 都挺对方...XD 你还想赢官司吗你可能要举证说明 你哪里被骗...你不是已经被告知了...
作者: KYOLONG ( 给人一次机会)   2017-02-28 01:01:00
小声问你买多少钱?最近我有处理到跟你类似的只是对方很强我不知道他怎弄得反正他有取得你说的同意书还申请过建筑线已经盖了两间透天在卖了。有兴趣私赖他的文件给你看
作者: ikuken (肥屁股)   2017-02-28 01:03:00
看到这例子总觉得很眼熟,一搜才发现您已经搞了快两年了,辛苦了
作者: beminaru (老胖子)   2017-02-28 01:03:00
感觉问题比较大的是 巷子道路的土地 很多人分别持有要处理的时间和精力 看你有没有时间号下了
作者: ikuken (肥屁股)   2017-02-28 01:05:00
可是一开始是私设道路争议,后来不是变成是法定空地买卖争议?结果法定空地解决,又绕回来私设道路?你没趁法定空地买卖来主张解约,就帮地主解套了。这块地点是多好,让你完全不想放弃?
作者: beminaru (老胖子)   2017-02-28 01:07:00
你这一块地615万...可能要有长期抗战的心理准备了 ...
作者: pk0943 (.)   2017-02-28 01:08:00
官司稳输
作者: beminaru (老胖子)   2017-02-28 01:11:00
从2015年初 用到现在已经是亏了... 不认赔 就亏炸了
作者: ikuken (肥屁股)   2017-02-28 01:11:00
先问你,不论地主赔偿与否,你付出道路补偿金,拿不拿的到建照?
作者: ikuken (肥屁股)   2017-02-28 01:15:00
已经亏炸了没错。后面的补述是合约制式范本还是另外补述上去的?如果是制式范本,或许可以主张该依前面勾选的项目为主。这样看有没有机会赢吧。
作者: lpllpllpl (三个LPL)   2017-02-28 01:17:00
这种认赔是要怎么认赔...
作者: beminaru (老胖子)   2017-02-28 01:19:00
便宜卖临地的住户 便宜卖找替死鬼 别人怎么找上你你就找看看有没有别人愿意赌低价获得高报酬的机会假设买615万 搞定私设巷道使用权要200万把地便宜卖个350万 应该是有机会脱手...从2015年初 为了这个烦恼到现在...就看你自己怎么想了@
作者: lpllpllpl (三个LPL)   2017-02-28 01:22:00
这样认赔250万 跟再拿200万出来处理 好像也不太对吧..
作者: beminaru (老胖子)   2017-02-28 01:23:00
200万搞定 巷道 , 还要再花多少 才能盖出房屋...XD我宁可回收现金 重新找新标的...
作者: ikuken (肥屁股)   2017-02-28 01:24:00
不过,既成道路就不需要交付补偿金吗?这要不要查看看?
作者: beminaru (老胖子)   2017-02-28 01:24:00
认赔250回收现金 跟再拿出200万现金差很多..拿出两百万现金 之后搞不好楼主就没有足够现金盖屋...祝福您圆满解决...
作者: ikuken (肥屁股)   2017-02-28 01:26:00
所以你会不会争了半天,什么都争不到?对方确实骗你,但确是一切合法?
作者: beminaru (老胖子)   2017-02-28 01:27:00
如果觉得官司稳输..或顶多减免价金而已 要评估一下继续打官司所花的费用 值不值得 我怕你越不甘心 越损越多...
作者: ikuken (肥屁股)   2017-02-28 01:35:00
不知道这样想对不对,可是你唯一赢的方式是证明这块地申请不到建照,然后据此要求解约吧。你已经拿到旁边四户的使用执照,可资証明此地是法定空地不能申请建照,所以违背与仲介及地主原先之口头约定,因此合约无效。你越纠结会越深,要马想办法脱身,要马认赔付赔偿金盖房。你越想少输,通常会赔越多,跟买卖股票很像。光是两年的光阴和律师会谈费,多想的烦恼和少睡的觉,少陪家人的时间,搞不好就值一百万了照你上面说的既成巷道不用付证明,那有一个方式,主张这是既成道路,成功变更后再盖房子。这是20年以上供不特定人通行之巷道,你现在是旁边地主,或许可以要求变更。
作者: KYOLONG ( 给人一次机会)   2017-02-28 02:02:00
你去找议员比较快 要找对人找错你钱还是白花;只剩下这种方法。
作者: ikuken (肥屁股)   2017-02-28 02:03:00
然后你说建管认定这块土地是法定空地,他退你申请一定有文,你拿这张文就可以主张解约了。因为卖方的文是说73年套测未注记,建管也解释了未注记不代表不是,当初就应该可以解约了。重点系你有没有拿到他退你件的公文?弄丢也会有副本!唉,小弟算半个公务员。你当然没证据说不是重复申请啊,可是你有证据跟建管说你是重复申请啊!你带着邻居四户的使照和你的土地誊本去找建管说要问能不能申请建照,他一定会回复你你这块地应该被认定为法定空地,你就要求他出文证明你这块是法定空地不能申请建照,这样就好啦......这更有趣了,请法院直接发文建管询问,而不是说公文矛盾无法判断。然后你也可以再送件然后被退件啊!你也可以自己调对方的公文,连同你拿到的文一起发给建管,询问73年后无标注,是否代表此地就不是法定空地。其实你要解约真的很简单,就是逼建管表态就好,只是要忍受多次公文往返,然后要问对问题。小弟半个公务员,我可以断定建管绝对不敢说这块不是法定用地,但是你真的要用对方法问。公务员最爱模糊跟迂回,所以你的文就不能给他模糊空间。两文并陈,发文建管。问题一,此地是否为法定空地。问题二,依法,此地现在是否可以申请建照。打完收工。因为找建管作证或是法院发文,都会有“问错问题”的可能性,所以自己弄到文最好。反正你就是要证明这块地不能盖,建管上次只回“这块地已经是64年南工造字第xxxx号建造执照时之建筑基地”,那也可以再拿这张文“据此文,请贵单位回复,依法,这块法定空地现在是否能再次使用来申请建造执照”。你不要管私设巷道了。我提醒你一件事,就算你私设巷道赢了,这块土地还不见得能盖!其实法官也有点暗示你了,争是不是法定空地也没用,你能证明不能申请建照就赢了。为什么?因为这事捅起来,建管地政要一起飞天,所以他或许不会直接表态法定空地与否,但是你要申请建照,他不可能一直错下去,让你可以申请过关,他一定刁难到你自己放弃为止。所以他不告诉你你是法定空地不能盖,他只叫你提出没有重复申请的证据,可是靠北,你当然没有。可是他上面的文已经告诉你“这块地已经是64年南工造字第xxxx号建造执照时之建筑基地”,这句话隐晦地帮你证明你重复申请了!只差一句话,说你申请建照不会过!所以上面叫你问“据此文.........”就是这个用意。然后我刻意在句中使用“这块法定用地”,第一他不可能反驳,你就可以强化这块地是法定空地的印象,第二也是减少他可以再模糊的空间。但是这种最怕他回复:“依建筑法地XX条办理之”。那你就是要再拼着送件一次给他退了。建管换了承办,这是很大风险,他有必要为前人擦屁股吗?你要想清楚。最惨就是615万买的地,花很多钱请建筑师送件,连补偿金都给了也拿到权利证明,结果还是卡关。然后,你如果告赢,可以拿回一百万先,地还他,可以再拍卖这块地,随便可以拍回三百万赔你。谁会买?至少邻居那四户会买啊!尤其是有紧邻的,随便买,乱加盖都好。接着你还有仲介和仲介公司可以告进来,负连带赔偿责任。看你的描述,仲介是信X的,上市上柜公司,跑不掉。你怎么会觉得你拿不回钱?
作者: shoshobe   2017-02-28 04:10:00
请问您的律师不会这点都没讲吧?那我建议...
作者: ikuken (肥屁股)   2017-02-28 04:11:00
先确立因果,在买屋及诉讼过程中,有没有留下证据说地主和仲介有保证能盖房子?有,就走不能盖屋解约的路,同一个诉讼提起损害赔偿告诉,地主仲介及仲介公司一起告进来,连同建筑师画图送件等等的费用都可以告进来叫他一起赔,地主赔不出就仲介公司赔,仲介公司再自己跟地主和仲介求偿去。这应该是最理想状况。再来,地主真的不知道不能盖房子吗?还特别去涂销法定空地?呵呵。他应该有人指点,才知道73年没标注。然后就跟建管课问了“对的问题”,拿到他想要的“答案”,再去地政涂销。这部份搞不好可以加告诈欺,及使公务人员登载不实罪。http://boylondon.pixnet.net/blog/post/95755856
作者: ertip (...)   2017-02-28 07:12:00
换个律师看看 私设勾成既成道路 明显有瑕疵 既成道路有私人地主 你当然OK 反正也不会怎样 私设巷道你要给钱怎会一样直接声请会勘就好了 拿到结果就是私设道路 找议员要干嘛工务单位根本懒得鸟议员 每天关说到无感了 放水还会进牢
作者: dir2007 (熊猫妈咪)   2017-02-28 08:41:00
这合约...真的值得小心和警惕
作者: dferww55   2017-02-28 11:26:00
我觉得你怎不换律?
作者: beminaru (老胖子)   2017-02-28 14:26:00
长知识了...还好当年花钱买废墟整建 不是买建地...XD不然要出个问题 就搞好久谁受的了
作者: ikuken (肥屁股)   2017-02-28 14:37:00
所以土地买卖真的要很小心,尤其是建筑指定线有疑虑的。原po更惨,一次上完法定空地和建筑指定线的课程。
作者: lmcptt (A-JAY)   2017-02-28 14:54:00
原PO辛苦了
作者: taoist9999 (键盘地政士)   2017-02-28 16:45:00
签约买地之前,就要先询问建筑师的意见了。
作者: leochang (leo)   2017-02-28 16:52:00
我觉得是你买建地太轻率,仲介疏失反而不大
作者: beminaru (老胖子)   2017-03-01 00:43:00
卖瓜的当然说瓜没问题 不甜包退
作者: shoshobe   2017-03-01 19:59:00
我是意外您的律师还没有告仲介和X义备注造成契约内容不实的部分,个人认为如果当时有照实价登录(符合)的行情交易 仍有理由要求折减价金其实有些法官在相关专业知识不足,会依靠两造律师提供过去判例和法律作出判决
作者: tofly (......)   2017-03-02 20:09:00
对方拿得出文件 就变成你要举证当初受错误告知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