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把现住房屋卖掉,代书日前通知三到五日会完成过户,虽然交屋日期押在二月中,但买方希望我们能尽早交屋。
依据我爸的希望,我和我爸离开原居住县市,回到祖父辈的老家县市物色房屋,终于也中意了一间房屋。
然而问题是:我们希望以现金买下,事前须先支付前期款项,但这笔钱是借由卖房才能获得,而这笔钱正在“履保专户”中。我们原有房屋尚有贷款,但扣除所有费用并偿还贷款,理应有余钱可以购屋。
想请问各位经验丰富的各位请教,我们在过户后能否协商动用履保专户的钱以支付买房需求
?须经谁同意?是否有一定上限金额?
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