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闻] 自用宅仅限1户 绿委:对拥多房夫妻不公平

楼主: mooto (退出会比较好, 就退出)   2016-11-16 21:50:13
实价登录已经慢慢落实了 为何不跟所得税一样采累进税率呢
把房地产总价加起来 一千万, 一千五, 二千万.... 五百万为一个级距
以户为单位根本是惩罚夫妻还有继承老屋的人
譬如家有老屋不得不继承 但又不住老家的比比皆是
不是说继承就该轻放 而是重税理应以价值来衡量
虽然现有规定保障都市土地面积300平方公尺是保障人民的基本住权
但是都市与非都市的标准太一刀两切 而且大楼型态跟透天形态也不一样
烂透天的税可能比豪宅大楼还高 也是满奇怪的
作者: lpllpllpl (三个LPL)   2016-11-16 22:03:00
不对啊 我觉得我家只值300万 但我就是不卖 这样房地产总价是要算多少? 别人卖多少是他家的事如果用公告地价来估 那更爽了 不是吗?
作者: chocoball (巧克力球)   2016-11-16 22:05:00
可能是这样 政府会少收很多税吧 尤其南部
作者: chenyuhung (chenyuhung)   2016-11-16 22:20:00
不得不继承?有人拿枪逼着你继承吗?卖掉不就得了
作者: magickevin (快乐是种天赋)   2016-11-16 22:25:00
乡下祖厝公妈在里面谁敢说要卖,天龙人不懂也要呛
作者: MrSteve   2016-11-16 22:28:00
本人.配偶或直系亲属设籍..如果有爸爸妈妈爷爷奶奶..儿子女儿..孙子孙女..就好几户自用住宅..何来一户?
作者: ebv   2016-11-16 22:31:00
这样啦 持有越久税越低如何? 如果持有30年不卖算你是祖厝税低
作者: AIronKuma (Comment allez-vous)   2016-11-16 22:36:00
一人可以住几间? 有那么多投资工具一定要选房地产?
作者: sdhpipt   2016-11-17 03:08:00
特定总金额算自宅,有些国家是有的,比如英国或德国不过那个总金额很大的,因为要让伦敦只有一间的人算自宅
作者: zebirlin (李奥纳多皮卡丘)   2016-11-17 09:05:00
卖不掉的乡下祖厝你在烦恼房屋税会太高??
作者: yvonstaf (问妳自己为什么不肯改变)   2016-11-17 14:05:00
累进税率才是正解
作者: ertip (...)   2016-11-18 19:29:00
乡下的老宅 今年税金才2百多..... 一代一代下来持有人超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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