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闻] 最高20% 遗赠税率将倍增

楼主: taoist9999 (键盘地政士)   2016-08-25 12:17:19
  有些网友已经提到了,对于有钱人而言,继承人取得遗产之后再卖出
的房地合一税会很可怕。(但这有个特例:如果不动产是被继承人在 104
年12月31日前所取得的话,之后被继承而卖出是可以适用旧制的财产交易
所得的。)
  例如:被继承人 105年3月1日用市价买进都市计画内的建地8000万,
过了三年死亡时的公告土地现值是4000万,,继承人除了要缴交遗产税外
,将来卖出时还要再缴交一笔房地合一税,而且取得成本是4000万,而非
8000万。(过去旧制的财产交易所得,税基只有建物;土地是缴交土地增
值税后就没有所得税的问题了。)
  所以,这是房地合一税实施之后,许多有钱人不会再想去投资不动产
的原因之一。(光是土地就要缴土地增值税、房地合一税,留给继承人的
话,还有遗产税。要缴的税金搞不好比赚的价差还多……)
  因此有关不动产继承或赠与,我觉得是不是应该要列入遗产税扣除额
、不计入赠与总额会比较合理一点?反而政府是应该要对不动产的遗赠税
减税,而不是加税。
作者: qwert1122 (松板就是强)   2016-08-25 12:29:00
记得去年多多还说房地合一 会让房价涨 回头看看笑话真多
作者: q135q135 (打工仔)   2016-08-25 12:56:00
土地税法28条??办理继承登记完毕并且"卖出"??
作者: Estetico (拍泥当唷)   2016-08-25 13:14:00
所以了 不这样剥皮有钱人怎么滚得出去 现在房市太泡沫原本就应该想办法回档 如果说得罪版上那些卡死在泡沫里的板众 只能说那些泡沫是你们自愿去叠出来的啊 怪谁
作者: sean12345678 (男人)   2016-08-25 17:38:00
三层皮? 要不要再想一想算一算?
作者: q135q135 (打工仔)   2016-08-25 18:58:00
讨论法律不必拘泥于小节??你开心即可 小弟没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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