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样是为了“结婚”的刚性需求开始看房
从一个完全小白开始看文接触
房价预期下跌跟房子难卖的预期心里是有的
当然也是有看到距离工作地点近的可出手房子
接触过程中对房仲的“斡旋”跟“没逻辑”的话术感到不解
第一
广告打说开价就是隔壁的成交价
初看后说明需要整理改格局
房仲说屋主也有自觉
先口头开了个比实价低200W的价钱
房仲先说可以试试看
第二次约出来
结果就带了一个油条来
说开低200W是芭乐票
要就下斡低80W
怪咧
要买行情价还需要这么费工喔
谈话中就不时来个有人要看屋的老套剧本
当下拒绝后下午电话来说有人低100W下斡
不鸟它
现在还在广告开价就是隔壁的成交价
第二间
差不多位置的3X年屋屋主自己整理过
屋况不错能直接入住
来看房子的人数真的不少
专约房仲死踩价钱
也就不了了之
期间也是打来说有人出价很接近屋主理想了
房子很热门很多人看
要不要下斡来谈
我觉的奇怪的是
我表明我的预算就在那边
你不去追那个出价接近的
来找我干麻
逻辑完全不通阿
结果也是现在还在卖
第三
查完资料知道“斡旋”是房仲自己弄出来的制度
这有法律依据吗
为什么我必须“下斡旋”给你一笔钱存到你公司帐户
你才能说代表有诚意跟不是乱出价有依据能约屋主
我都亲自来要跟你谈价签约了还叫没诚意
很怪耶
另外又说“斡旋”是在房仲公司两个小房间
要房仲当传声筒来谈价
奇怪捏
买家跟卖家面对面谈价是会碍著什么了
第四
有屋主说被房仲弄烦了才签专约
又说专约到期后好像3个月还多久不能卖给代看过的人及它N等亲
这我又觉的怪了
这份专约是有“法令”依据吗
还是就跟之前的租赁契约一样
各版本不统一反正签名就有“契约”的法律效力
那这个“专约”看来也是一个不合理的“绑屋主”契约而已阿
还是我有见解错误
最后我还是要说
看房子实在很累
炒房的去死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