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e世代 说真的 用网络就可以了
其实不需要那么多房仲
而另外最重要的 也是跟本问题所在
就是 房仲的服务费应该用固定费用 而不是百分比费用
也就是比如说 每成交一个物建 买方就支付房仲10万元
阿妳会说 我屏东买一栋 要付成交费10万 台北买一栋也付成交费10万
其实这也没不合理 屏东一间100万 等于妳要出110万
台北一间2000万 等于妳要出2010万 其实这也是刚好而已
如果真的觉得这样不公平
可以由政府订定各县市成交费用 比如台北市10万 屏东5万等等
这样就不会有房仲哄抬价钱的问题
不然你想想看
台北市的房仲卖一间 爽一年
屏东的房仲卖10间还是只能吃土 这样合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