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文转录自 Gossiping 看板 #1NXttHF6 ]
作者: Blackrice (国际情势) 看板: Gossiping
标题: [爆卦] 一个建商坑杀地主的合建案例!!!
时间: Thu Jul 14 19:55:57 2016
一个建商坑杀地主的合建案例
来爆一个相当险恶的合建案例。这个故事验证了一句古谚:匹夫无罪,怀璧其罪。
苦主是一名老头子地主,在桃园XX特区附近拥有一块1000多坪的地。事发当时距离现在
十多年,当时XX特区还未蓬勃发展起来,不像如今将近30层楼的广厦豪宅林立,一坪房屋
动辄叫价30、40万。
由于老头子地主子女众多,因此老头子便想盖一整排透天厝,分给各房子女。恰巧老头
子其中一个子女的小学同学长大后成为一间建设公司的老板,该建设公司规模不大,属于
中小型的在地建商。由于老头子自己不懂得盖房子,之前找合建案时又发生过纠纷,想说
下一辈关系不错,在该子女与该建商的怂恿游说下,老头子就想请该建商帮忙盖一整排透
天厝。
为了表示诚意,老头子地主用8000多万的价钱把一半的土地持份卖给该名建商,想说让
起厝人也参股,盖的房子才会用心扎实,这样算下来一坪大概16万左右,以十多年前的行
情来说也算相当便宜。接着老头子地主跟建商谈好,扣掉起造时的建筑成本,将来盖好的
透天厝无论出售或是双方分屋,均是一人一半。持平来讲这个条件对建商是相当优惠的,
毕竟起造时的建筑成本算多少也是建商自己自己报,地主也外行,要再多揩一层油也是便
便利利。
当初老头子地主会愿意出售精华地段的一半土地持份以不太贵的价格卖给建商,就是想说
建商是自己子女的小学同学兼好友,希望建商能帮忙合建,一般人受了这种天下掉下来的
恩惠,都懂得心存感激,想说赶快把透天厝盖好,卖一卖赚钱双方分,利己利人。
没想到该名建商所图谋的远不只如此。从一个局外人的角度来看,这些能在社会上混到
老板的人,人格特质就是永不满足的贪婪,对方让利之后,不但不心存感谢,反而步步进
逼,想整碗端去。
该名建商先是游说老头子地主说该地段盖透天厝太浪费,报酬率不高,怂恿应该跟周边
的几个小地块作整合,当土地面积跨越过一个门槛,容积率就会大增,并且能够把建案的
临路宽度稍加拓展,土地价值就能翻个好几倍。到时无论是自己盖大楼或出售土地,报酬
率都将翻倍。
到这里都还没啥问题,合情合理,这件事确实是对双方互蒙其利。可是接下来建商做了
一个我看来很怪的要求: “叫老头子地主把剩下的一半土地先过户到他自己(建商)名下”
!!! 该建商的说法是这样才方便跟周遭的小地主谈土地整合???
我个人觉得建商在这个时间点应该就动起歪脑筋了。
很简单嘛,要跟周遭地主谈土地整合跟原先那块土地是一个人持有或两个人共有有差吗
? 这根本是微不足到的小事情,只要谈的当下让另名持份者也参予,甚至一纸授权书就能
搞定了。又不是说原先的土地由100个人零碎持有,内部要先整合好外面的人才会意愿高
。
偏偏这老头子地主古早时代出生的,生性单纯,做了一件大错特错,令他这辈子悔之莫
及的恨事。他还真的又把剩下的一半土地持份登记到该建商名下,但至少有点理智的是,
有用建商8000多万的本票做担保。但事后看起来,这8000多万的本票跟土地的实际价值根
本不合比例。
于是形成一种很奇绝的情况,老头子地主原本是想要找人帮忙盖房子的,为了表示诚意
,先是把一半的土地卖给建商,接着又把剩下的一半土地登记在建商名下,短短的几个礼
拜之间,他手头上剩下的就是8000万元的现金跟8000万不知道能不能对现的本票。
而最后那块地卖了多少钱? 答案是五亿! 而且这还是4年前的卖出价格。偏生桃园这几
年房价飙很凶,这土地要是放到现在不知道值多少银两?
再把话题拉回十多年前的当时,后来原先的土地整合破局,建商并没有跟周遭地块成功
整合。按理说来建商这时该立即把登记在他名下的一半土地持份归还给老头子地主。老头
子地主不断地去催促建商赶快合建或是把土地归还,可是建商就以会寻求新的整合方式为
借口,迟迟不愿归还。这十多年间,建商就把该地块晾在桃园不管,自己在台北发展自己
的事业。
这段期间对不懂法律的老头子地主来说,真是一种煎熬与折磨。一开始抱着与人为善的
想法,想不到整块地都不在自己名下了。东西在别人手上久了,只好想说不然请建商把剩
下的一半土地持份买下好了,不然他不肯还我也不是办法。于是双方就相约找出一个解决
之道。
此时该建商厚颜的程度展露无疑。
他提出的第一个解决方案是叫老头子地主用一坪58万的价格把一半的土地持份买回去
!!!
这条件有多夸张? 要知道当初是为了推动土地整合,才把一半的土地持份暂且登记在建
商名下,于情于法在土地整合不成功的情况下,都应该把这一半的土地无条件归还给老头
子地主。而他竟然叫老头子地主拿出两亿八千万买回去!!!
建商提出的第二个解决方案是用一坪32万的价格跟老头子地主买下这一半的土地持份。
这样建商就能名正言顺的拿下完整的地块,不用顾虑后续的法律纠纷。
老头子地主虽然傻,但还是有基本理智。一想不对,同样一块地在同样的时间点,你要
跟我买就是一坪32万,我要跟你买就是一坪60万,这实在不合理。何况这块地还是我的,
我只是在推动土地整合的情况下,暂且把地登记在你名下而已,这都有书面契约为证,在
法律上这块地还是我的阿。
但老头子地主也顾虑到现在土地是登记在建商名下,于是虽然他一半土地持份的当时价
格至少有一坪50万元以上,他还是愿意用一坪32万卖给建商。
但建商仗着土地已经转登记到他名下这点,死都不要。
最后的结局是建商有跟周遭几个小地主做土地整合,用一坪58万的价钱把整块地卖给不
知情的第三人。毕竟土地誊本上并不会显示出“该块土地是为了合建的缘故老头子地主把
一半土地持份暂且登记在建商名下等字眼”土地誊本所显示的就是建商是整块地的单一所
有权人。外面的人乍看之下也是觉得所有权很干净,就买走了。
问题来了,老头子地主并没有想要把土地卖掉阿!! 他从头到尾只是希望合建而已。于
是希望至少建商能赔偿他的损失,依据一坪58万的价格折算一半的土地持份的现金给他。
想当然耳!做事情狠绝到这种程度的建商当然不肯,只愿意用一坪30万元的价格折算给
老头子地主,理由是由于我(建商)推动的地块整合,土地价值从原先一坪的30万上涨到58
万。
最后当然双方闹上法院,老头子地主同时提出民事刑事告诉,刑事提出诈欺告诉,民事
提出损害赔偿。
没想到诡异的是检查官竟然认为该建商诈欺罪不成立,双方只是单纯的民事纠纷,连起诉
都不起诉。
幸好民事庭法官还算明察秋毫,至少判建商该以一坪51万的价格,乘以一半的土地持份
,折算成现金还给老头子地主。算下来大概是2亿4千万的金额。也算是给建商一个教训,
不是把土地哄骗到登记在自己名下,就可以为所欲为。
但总的来说,老头子地主还是亏很大。如果土地留到现在,至少有5亿元以上的价值。
现在只有一开始把一半土地用一坪16万卖给建商的8000万的现金,加上2亿4千万的债权,
而且这2亿4千万的债权,还有继续往二、三审上面打的变量。要拿到钱也是遥遥无期,更
不用说建商会否私下脱产了。相当惨不堪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