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请益] 投资客的阴谋:凶宅、实价登入与超贷问题

楼主: ab1090714 (Garfield)   2016-06-01 08:05:51
: 1, 两年多前,我是买方人头,成交价登录是560万,结果是凶宅。
: 2, 这投资客利用我这人头资历,超贷690万(当时我的印鉴证明在投资客手上),
: 当时也把我的户籍地迁到这个凶宅的地址。
: 4, 后来本人坚持得知,买方成交价是700万(两年前是超贷690万)。
: 重点来了:投资客要实价登录的价位竟然是1060万。
: 投资客要求我这人头的印鉴证明交给他,授权给他们处理,投资客会找《律师见证》,
: 日后案件有问题投资客说会完全负责,而且他可针对此凶宅案件开个人本票。
: 我的问题是:
: 1. 如果按照投资客的方式处理,那么我会承担什么风险?
: 2. 我该如何保障自己?
: 3. 找律师见证,意义何在?
: (我的疑问是:再怎么样的律师见证,法律责任不都是由授权人去承担的吗?)
1.首先,大家要先了解目前不动产市场大家通常的不动产说明书关于凶宅的部份如何规定
屋主产权持有期间内,于专有部份未发生自杀凶杀等非自然死亡..blabla
问题点在于投资客接手期间只要没有发生他就可以在不动产说明书选项勾"否"
以你目前跟投资客的作法来讲,只要被抓到一定出问题
新北市102年有个借名登记凶宅投资然后卖出被抓到被告的
人头无罪,投资客有罪,但是你不要放心的太快...
人家判人头无罪的理由是人头不知情,无从论证有犯意联络,所以无罪
刑法处罚帮助犯,你卖存摺都可以变成诈欺帮助犯了何况是你当人头给投资客卖凶宅?
只要投资客被判诈欺你也会跟着有份拉!!诈欺五年以下
2.再来,超贷部份,如果你们成交500怎么贷到690?我猜是作假买卖契约
办贷款你肯定得出面办理吧?对保得你办理对吧?伪造文书跑不掉了拉!
伪造文书五年以下
3.投资为什么要找人头?还不就为了逃税,这个帮助他人逃税也有刑罚喔
税捐稽征法第41条第43条参照,三年以下
4.成交700你们要实登1000多?
实价登录也是要确认买卖契约书的耶,用假的契约书让公务员登录不实的价格?
这边也会有刑法竞合问题呢,伪造文书+使公务员登载不实。
伪造文书五年以下,使公务员登载不实三年以下
小的刑法没学好,浅见以为竞合大包小,大概会是五年以下
以上是刑事责任,你要不要算一下真的出事你要被关几年??
民事责任部份,你知道共同侵权是负连带损害赔偿责任吗??
连带损害赔偿责任大家都不太懂,我告诉你连带就是随便人家向谁讨,讨多少都可以
只要不超过法院判决的金额都没问题,所以只要投资客脱产,就全部你赔!
还记得之前诈骗车手16岁领了两千父母要赔157万吗?
因为车手是诈欺帮助犯与诈欺犯之间连带赔偿,车手未成年他的父母要为车手连带赔偿
你有好好一个家庭可是等到你被索赔你还能剩下什么?
找律师见证?这个只能说是见证借名登记而已,就投资客可以把房子要回登记到他名下
不让你黑吃黑而已,你刑事责任民事责任还是逃不掉阿
本票依票据法规定必须是无条件担任支付,如果限定本案就是无效,连跳票都不需要。
如果你讲那是凶宅,肯定没办法过户的拉,投资客也不会让你插手碰他客人的
以上是针对你目前的状况我所能看到的风险,跟律师见证的功能
至于怎么自保...我只想说,欢喜做,甘愿受,安心上路。
你如果有办法插手客户告知凶宅人家还愿意买
那就少了诈欺的责任,实登部份看你们后续怎么做
至于前面已有的骗贷跟逃税事实...就跟被打出去的全垒打一样回不来了
作者: newhander (新警察)   2016-06-01 08:27:00
推一个
作者: e11121614 (e11121614)   2016-06-01 09:27:00
作者: Marty (DNA探针)   2016-06-01 09:39:00
一罪一罚的话是5+3 阿弥陀佛~
作者: beadba (bluewave)   2016-06-01 09:49:00
因小失大
作者: tbere2002 (玩命阿飘)   2016-06-01 09:58:00
实用
作者: F0r (ㄈㄓ小四)   2016-06-01 10:01:00
作者: GoldenWasabi (黄金哇沙比)   2016-06-01 10:12:00
XDDDDD 当人头那么凶的真的第一次看
作者: NewIan (生活开心最重要)   2016-06-01 10:22:00
那转一手就不算凶宅了吗?
作者: planta (小盆栽)   2016-06-01 10:25:00
当人头本来就有罪......无知的可怕
作者: paul0917 (保罗)   2016-06-01 10:56:00
see you later取消交易6万房子还他
作者: whface (多吃水果有益健康)   2016-06-01 11:42:00
推~几乎把所有可能的法律问题都交待了..
作者: morgoth (麦田捕手)   2016-06-01 11:56:00
相信当人头的不少~建议放到精华区让大家参考
作者: max780417 (蛇蛇 无误!!!)   2016-06-01 12:51:00
帮qq了
作者: SpermFriend (小朋友)   2016-06-01 12:57:00
帮QQ了,板聚可以考虑去牢里探望他
作者: stupigII (有遗憾,也不要有后悔)   2016-06-01 13:01:00
QQ
作者: rdcf (电脑又挂了..)   2016-06-01 13:41:00
当人头风险这么高~6万就打发~~CP值太低了吧
作者: taoist9999 (键盘地政士)   2016-06-01 13:49:00
超贷部分另外有诈欺取财罪的问题。
作者: DevCPP (西嘉嘉)   2016-06-01 14:24:00
home-sale版人气-1 帮QQ
作者: edshen (尊重 友善 包容 清新 )   2016-06-01 16:03:00
帮QQ了,板聚可以考虑去牢里探望他
作者: chouvincent (我肥宅 我驕傲)   2016-06-05 17:25:00
人头凶成这样 Diu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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