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月报税 从报税讲起
租屋租金可以报税
但是有上限 似乎是一个月一万
也就是一年12万
而如果夫妻的话 标准扣除额18万
捐赠医疗等等超过6万的机会不大
等于没有任何减免税赋的效果
也就是说 对一般的租屋家庭而言
政府的税制并没有让房客藉著申报扣除
暴露逃税房东的诱因
当然房客还是可以去检举
但这就只是对抗房东的武器(譬如不还押金)
如果房东房客无特别争议 不太会这样做
反观 购屋自住的利息减免可以申报30万
以现在利率1500万以下的房贷利率
可以全额免税
也就是说可以买到1800-2000万的房子利息免税
这个房价在台北市以外 都可以买到很不错的房
就所税制而言
我们的税制对租屋者没有什么减免
对自住贷款购屋者有高额减免
台湾的社会观念到政策体制
到目前为止都把租屋当作过渡的选项
现在制度也都没有要改变的意思
却有政府官员说
大家只管有的住 不要想买房的事了
连政府的制度都鼓励“租不如买”
官员却要大家相信租跟买一样好
结果他的房子也是自有的
就像提倡教育改革的官员
每天要民众多元学习不要拼名校
结果回家跟子女说 你要不用功 以后就惨了
因为这个社会就是特定学校科系的毕业生
才能比较有机会有高收入
所以教育改革需要的是产业改革
等哪天各行业收入生活差别不大的时候
才会有真正的多元选择快乐学习
如果有一天 政府官员的住家
买和租的一半一半
代表那时社会真的不再重视买房 租买皆同
有人告诉你买不如租 我想是三种人
1. 他想买 不要你跟他抢
2. 他知道你买不起 不想让你伤心
3. 他是房东 想租房子给你赚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