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好意思
小弟去年八月于竹东购买一社区华夏约22年中古屋
搬进后没特别装潢整修,只将两间浴厕更换磁砖和卫浴设备
住进来八九个月都没事
直到上个月底某天晚上下大雨
突然发现厕所积水满出来
结果最后屋内整间连客厅都淹水了..>"<
发现水是从厕所地面上的排水孔冒出来的
研判是社区公共排水管线出问题
但问管委会管路问题一问三不知 态度又很消极
如今已经淹水三次
实在受不了这样的状况 打算从浴室钻孔做新的明管拉至旁边的排水沟
请教过几位水电师傅也是这样建议
但现在问题是有听到地主反弹,说不要做明管,不好看
要我们钻孔到底面下,说楼地板内有一个管道,
只是水电师傅也没听过有这种施工建造法
想问的是 我做明管 有需要经过其他住户同意吗?
我的明管其实是走大楼外墙,并不会影响到其他住户
法律上有规定不行吗?
还有社区主委有说现在排水不能随便排 必须要经过污/废水处理槽后才能排出
所以叫我们不能排到社区前的大水沟
只能排到旁边的小水沟
想问这也真的是有相关法规的吗?
如果有这样相关的法律问题,可以请教谁呢?
先谢谢各位不吝分享指教
感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