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提出我个人的看法
我本身跟仲介买过房屋,出价后再加不到20万就成交,下斡旋到成交很快速
也透过仲介卖过房屋,给仲介的底价跟最后成交价,也差不到30万就成交
就我本人当买方跟卖方 不管出价到最后的成交 以及放底价跟最后的成交
两者价格都差距不大
主要的原因就是如果真的要买要卖...
自己一定要先作足充分的功课还有对行情彻底的认知
很多买方常常幻想谁谁谁说可以打几折,真的碰到喜欢的物件真的就能轻易打折买到吗
很多卖方常常看到实登最高价,就说别人都卖多少了,真正要卖真的能卖到那种价格吗
这两派的人往往都忽略掉很多很多的因素
最后大多数的人不管买跟卖....还是集中在行情的范围区间内
成功的特例(不管买破盘低跟卖天花板高)拿来套用到看好不容易喜欢且看对眼的物件
那是非常困难的事情
假设行情如作者说的31-35的话...(这是必要前提)
然后当初第一手价可能是25-29时
我身为卖方的状况(以下的真实状况价格套用这范例的数字)
通常既然我是社区的屋主, 哪一户哪一楼, 有什么状况,
屋主背景这些基本资讯我一定都会知道
卖多九, 缺不缺钱, 最后成交价... 通通都会知道
所以如果我本身要卖屋...假设我认为我装潢跟楼层比那些已售出的屋主还药好,
那一开始大多数屋主的心态都只会看到那个35...然后想去挑战36+->37
1.假设很急...先设定底32 -> 31 -> 最后通常30大概是纠结的关卡,往下放有点机会
2.假设一定要卖,大概抓个半年内或一年内要卖..33上下大概是纠结的关卡,32有点机会
3.假设不缺钱但是还是某些因素要卖...会守35...磨很久34有点机会
4.假设要卖不卖都没差,买方指名该社区,仲介主动找来开发......38以上看看再说啦...
我曾经当过2与4...
当过2是因为想说一定要卖...但也没很急..
套用这范例...换算之下最后成交价大概落33.5
其中4是因为买方很喜欢又很龟毛.看一堆屋都很挑剔,当然4的单价超出行情过多
所以有些差距...(若套用这个范例...换算之下买方出到36-37...但我卖不卖没差
我当时是丢39给仲介...一毛不降...)后来这买方花35去买也不错的漂亮楼层
虽然买卖没成...但我蛮欣赏这买方...因为我觉得他很识货也有诚意
没成交识我的问题....后来我跟这新屋主也成为朋友
以上除了1以外...不管2/3/4...
如果仲介跟我说买方出25-26...
然后仲介转达买方说...绷了...快逃阿..赔售吧...新闻说之后会更惨..我来救你
那我会苦笑一下....然后跟仲介说....这个客户...我底价一毛都不会降
因为他来乱的...不用谈了...也不要再来烦我
我卖屋也碰过那种类似出很拔乐的...以此范例来讲就25那种
我当时因为其他事情刚好心情不太好....
仲介又在那边拿拔乐价来烦
我直接跟仲介说: 针对这个客户...底价上调...38不二价!!!
直接断这个买方....因为我会觉得只是来趁乱捡便宜的
既然是捡便宜...
那应该是去找断头的屋主(这种通常多数屋况楼层不会很好)
而不是看上我这
当然如果是1那种很急着要卖屋的状况
会叫仲介先拉过来谈...看有无机会操作到28-29然后三方折让...
我身为买方的状况
通常如果有作功课而且真的是想买的话
1.买不买没差,卖掉也无感,林杯就是来趁乱捡便宜投资的: 27.5->29.5死守,不要拉倒
2.有点喜欢而且看了不少觉得该买,若被卖掉会有点失落: 30->33.5
3.有时间压力,没买到会被家人或另一半干翻,很喜欢: 33->36
4.附近地段物件都挖烂,这一间跟自己无敌契合,天菜,没买到此生遗憾: 35->38
我身为买方...当过1跟3
1就差距一点点差点成交...不过当时是屋主也蛮急的...我买不买没差...
3的状况是因为时间压力...
本来对另一间比较差的出30..加码到33 破局...有点遗憾
后来碰到另一间更好...觉得值得拥有不买不行...直接33开始出...后来磨到35成交
※ 引述《unclec40 (张叔)》之铭言:
: 后来我思考了一番,决定采用包租公A的建议,尝试去下斡旋
: 一开始房仲开始解说房屋资料,以及委托书内容blabla....
: 最后他问我有没有什么想法
: 我说
: 屋主开价39w/p,附近实价31-35w/p,
: 但如果考量现有屋况和预算
: 我想出28w/p
: 结果房仲的脸色,马上跟大便挤在肛门口出不来一样
: 说这样落差太大
: 我说如果考虑当初购入成本,还有现在市场的气氛
: 28w/p应该算不错了
: 僵持了一会儿,我说那好吧,我的预算也只能到30w/p了
: 再高我实在没办法
: 至此房仲才透露说,屋主心目中的底线价格是36w/p
: 问我要不要考虑再提高一点,他才好去谈
: 到这里,我就说回去再考虑看看
: 请教版上的前辈们,
: 在这个物件我还算喜欢的情况下
: 我还有继续谈下去的必要吗?
: 如果是,那我该如何谈会比较好?
: 感谢!
: ※ 引述《unclec40 (张叔)》之铭言:
: : 最近看到一个还不错的物件,没有意外的话会下斡旋
: : 屋主开价39,然而查实价在附近的物件约31(104年成交的纪录)
: : 请教了两位在买房上都蛮有经验的包租公,给我的建议却是南辕北辙
: : 包租公A:
: : 我会从26或28开始出价
: : 至于斡旋部分,我通常只付10万,
: : 但是,如果势在必得,且要杀一个好价钱,100万才能让对方丢盔弃甲
: : 包租公B:
: : 出价出得太低,通常买方也不会想跟你谈,除非他急着要卖
: : 如果真的很喜欢这栋房子,我会建议要出的比实价高一点
: : 请教大家,谁说的比较有道理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