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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都会〉都更容奖逾30% 强制捐赠公益设施
安养、公托、社宅等 上限十五%
〔记者赖筱桐/新北报导〕
新北市政府今年六月公告修正“新北市都市更新建筑容积奖励核算基准”,未来都更
案申请容积奖励超过三十%,须“强制”捐赠老人活动、老人安养、公共托育或社会住宅
等公益设施,提升都更对社会的贡献,新法预计十二月三十日上路。业界肯定修法更符合
公益性,但忧心获取容积奖励门槛越来越高,恐增加都更整合困难度。
都更处更新事业发展科长程静如指出,一般都市更新容积奖励上限是五十%,新法规
定,若要争取超过三十%容积奖励,须捐赠市府指定的四项公益设施,包括老人活动、老
人安养、公共托育或社会住宅,上限为十五%;换句话说,建商如果想争取四十五%容积
奖励,其中最多十五%容奖一定要做上述四种用途,强化奖励的合理性与社会公益,但基
地法定容积未达三百%或是民众自组更新会的案件不受此限。
建筑师陈叡澧认为,此举有助于市府推动重要政策,但一般民众对社会住宅不了解,
存在既定印象,常会产生抗拒心理,假设日后每件都更案都规划社会住宅,市府恐面临管
理困难问题,新法上路对地主或建商的影响,需要再观察。
新法预计十二月三十日上路
新北市都市更新学会理事陈美华说,新法凸显都更案的社会责任和义务,但对业者而
言,容积奖励变相缩水,将增加都更整合难度,以往“一坪换一坪”观念必须改变;此外
,要求捐赠社会住宅和老人安养设施立意良善,但一般民众担心影响居住品质,接受度较
低,建议市府调整做法,例如回馈空间以市场价格出租或出售,再把钱用来补贴弱势或投
入社福资源。新法预计十二月三十日上路。
OURs专业者都市改革组织秘书长彭扬凯表示,所有容积奖励项目都应该检讨,只要获
得容奖,就要回馈,以符合公共性与公益性,回馈空间规划社会福利设施或社会住宅,可
以再讨论,市府修法方向虽比以前进步,仍有不足之处,以韩国、美国纽约为例,都更案
须强制释出社会住宅。他预期新法上路效果不高,因多数建商觉得太麻烦,不愿申请超过
三十%的容积奖励,市府美意沦为“看得到、吃不到”,建议可以捐赠代金的方式代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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