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何版主不得让任何人利用本版成为个人毁谤他人之地方,讨论区不得有针对性,前几篇
对我个人之毁谤,或称我为秃过头,之前更有集合用line Id 在此针对本人另外成立团队
,我对版主立即诉讼,针对发起人一样诉讼,请小心发言之尺度
版主,你的对错,再决定下一动作之前,先请教律师本版成为法律解决的地点
作者:
Hunting (秀秀喔 ~)
2015-11-07 04:33:00直接告诽谤你的人呀 关板主何事
版主,请完全针对讨论区设立之目地,及版主之权责,公平起见,你不问律师会吃大亏回答楼上,看法不同,所以该去问律师保护自己
作者:
apege520 (apege)
2015-11-07 04:35:00告版主绝对告不成 有点法律常识吧
作者:
Hunting (秀秀喔 ~)
2015-11-07 04:40:00跟板友的纠纷 不予置评 但恐吓板主以箝制言论就是要嘘
以法律诉讼不是恐吓可以告版主我劝版主去问律师不是恐吓,我曾与版主私信
作者:
moocow (void)
2015-11-07 04:44:00 zzZZZZ
作者:
apege520 (apege)
2015-11-07 04:55:00当然可以告啊 只是告不成而已
作者:
Hunting (秀秀喔 ~)
2015-11-07 04:56:00既然要玩PTT就遵守PTT文化,觉得板友违反板规可以检举
作者:
apege520 (apege)
2015-11-07 04:56:00任何人都可以随时告任何人 法律本来就没禁止只是你告了 最后不会成立而已
作者:
Hunting (秀秀喔 ~)
2015-11-07 04:57:00觉得板主偏私OR不受理可以向组务申诉PTT已经是很有制度与规模的BBS站了若觉得这些申诉程序像小孩子办家家酒,就不要委身来玩了
作者: matter0730 (Fuck You Loser) 2015-11-07 06:36:00
支持帅大,买房子赔钱还要叫,有人逼你买吗,台湾人就是没道理,盈亏自负,不懂吗,告到满告到死。不是告版主告版友毁谤伤害名誉,自己买输了,帅大是名人,就要用舆论让帅大赔买单吗
作者:
azuel (Observer)
2015-11-07 06:57:00告版主就是逼人一直跑法院被传唤吧?
作者:
zxcas (打喷嚏)
2015-11-07 07:07:00跟版主没关吧!
作者: sillycloud 2015-11-07 07:32:00
买输了告代销 被干谯告版主 我逻辑不太好求解
作者: wei0429 2015-11-07 07:36:00
版主真倒楣 躺着也中枪这次真的low了 版主加油
作者:
tumusi (成成)
2015-11-07 07:53:00一堆以为言论自由的人。上了法院才只道很多事情不是你们想的那样
作者:
joesoul (聚合的灵魂)
2015-11-07 07:53:00人行正道就不会怕东怕西tumusi我学法的 怎么觉得言论自由这部分,法院判的跟你讲的不太一样
作者:
tumusi (成成)
2015-11-07 08:06:00Jeosoul是不是言论自由是交给法院判定不是你说的算。
作者:
tumusi (成成)
2015-11-07 08:08:00我只是想表达告不告的成是一件事。不过光跑法院真的会浪费很多时间。浪费司法一个案子最少跑三次法院。大约拖一年说不定最后演变成帅大告版主。我跟jeosoul只是在楼下发言。就被检察官传唤证人说明证词
作者:
fytnship (<( ̄︶ ̄)>)
2015-11-07 08:19:00正走多头时赚钱都来不及了 换成是我哪来闲工夫来这里跟人家一般见识
作者:
skychao (只想喝冰火)
2015-11-07 09:08:00嘘你告板主!跟国民党一样打恐吓牌
作者:
zhi5566 (协志 5566 最棒)
2015-11-07 09:18:00支持帅大提告 提告配记者 看苹果 法院认正 记者招告全国帅大一定要赢内 输了就是法院认证
作者:
Dix123 (小蔡)
2015-11-07 09:31:00这要嘘了 帅大 我敬佩您房地产的知识 可是告版主是不行der
作者:
pdatam (Let it go)
2015-11-07 09:35:00我认为除非有保证获利 不然告代销是很蠢的事情不过说要告版主和前几楼有人的法律见解 也是好不到哪里去综合以上 这种事情发生 是不是代表房市已经...
作者:
focte (福克猫)
2015-11-07 09:44:00真是莫名其妙
作者:
hitsay (国小生)
2015-11-07 09:44:00这边所说的版主是指f大吗
作者:
zusuki (小建建)
2015-11-07 10:03:00版主当然是指 renba/Induction 你该不会以为帅大不知版主是啥吧...
作者: easybaby 2015-11-07 10:24:00
...
作者:
Agilitar (Agilitar)
2015-11-07 10:27:00投资客颗颗
请问针对你另外成立团队犯什么法????只有你可以有团队别人不行是吗????
作者: IsYou (浪子..) 2015-11-07 10:41:00
无言
作者:
hwj1437 (Never give up~*)
2015-11-07 10:43:00…
因为反告悔谤也不是,要对方撤告也不是,版上的文章 Google能查到只能想办法恐吓板主,版主要反告恐吓吗?
作者:
k945 (半残阿宅 in 竹科)
2015-11-07 11:01:00本来还觉得你遇到番仔稍微同情了一下..结果咧?呵呵
反正结论就是一方告诈欺 一方告悔谤名誉,然后版主要被传做证很烦板主怕麻烦当下请辞不管就好啦
作者:
sodier (不要看我我会害羞)
2015-11-07 11:43:00是要恐吓谁啊??
作者:
ayau (so much to learn)
2015-11-07 12:07:00摔过头,竹南不知道拉了多少小资族进去套牢,赔多少钱了,不用负责?
作者:
cka 2015-11-07 12:12:00跟板主有什么关系啊 ?
作者:
vict (米其爱米妮)
2015-11-07 12:21:00刑法第305条之恐吓罪,所称以加害生命、身体、自由、名誉、财产之事,恐吓他人者,系指以使人生畏怖心为目的,而通知将加恶害之旨于被害人而言如果我是板主,我害怕被此人告 已经心生畏惧了!!
作者:
Induction (记得交会时互放的光亮)
2015-11-07 12:23:00我傍晚回复这一篇与一并处理检举案
告越多,上新闻后跌越快 没想到大逃杀是从这根稻草开始
作者:
geoemia (开始当阿宅)
2015-11-07 12:28:00跟版主有何关系?
不论告人被告,一诉讼消息传出去,大家就知道跟帅大买房的被惨套了,这样叫底下投资客怎么解套,怎么继续出货!以和为贵,我猜帅大并不是真的要告人,最不想告人的应该就是帅大了,更不想被告,只是希望版本删文,封锁不利消息吧!
作者:
wellkom (wellkom)
2015-11-07 12:42:00不爽可以滚啊
作者:
ayau (so much to learn)
2015-11-07 12:45:00很好奇,开课带一堆人去买房套牢惨赔,自己赚佣金的人,有什么资格讲法律
作者:
wellkom (wellkom)
2015-11-07 12:46:00因为也没什么立场要求人家要有道德,只好搬法律出来法律是吧? 不带脏字把人弄臭也不是很难啦
作者:
ayau (so much to learn)
2015-11-07 12:55:00到底有多少见不得光的事情。能够摊在阳光下也很好,防止再有人受骗去竹南坑杀
作者:
vict (米其爱米妮)
2015-11-07 12:56:00给版主加油啊!!! 别被吓趴!!!
作者:
dolan (杜兰工程师)
2015-11-07 12:57:00笑死人 你长相跟帅有关系吗? 我觉得你长得不帅 你要不要顺便告我?每次看节目 都听你在讲一些xxxx的话 现在又要告人我认为真正适合"帅过头"这种 只有金城武 这种等级 所以阁下跟金城武等级搂 你认为别人打出来的字伤害到你 那你取的id伤害到我帮你想告我的title:[版友dolan不认同我帅过头 我很困扰]
作者:
wellkom (wellkom)
2015-11-07 13:35:00不知道为什么想到婊子也想要立牌坊这个俚语
作者:
azuel (Observer)
2015-11-07 13:49:00在告板主之前,难道没有利用学术网络招揽业务的疑虑在先吗
作者:
Ensidia (要宅的这么神是有难度的)
2015-11-07 13:53:00投资有赚有赔 那篇虽然有点超过 但帅大这次有失风度啊真的闹起来就算帅大告赢名声也臭了
作者:
wellkom (wellkom)
2015-11-07 13:58:00连网站都没钱架,用学网资源盈利,好棒棒
作者:
mewtwo (mewtwo)
2015-11-07 14:32:00丢脸丢到家...
作者: mopigou (mopi) 2015-11-07 14:36:00
真的赔很大喔,要告人了,之前还觉得你有点本事哩
这篇确实是帅大 po 的吗?还是他请的人 po 的?
作者:
gwboy (.....)
2015-11-07 15:13:00呵呵水准真好啊!被骂就喊告,赔钱就喊投降
作者:
Iamjkc (è¬å¹´æ»æœƒ)
2015-11-07 15:35:00弱掉了
作者:
micotosai (日本语が半人前の俺様)
2015-11-07 15:55:00挖...原来你是这种等级程度
作者:
mmmbop (wanderlust)
2015-11-07 16:28:00哇这么嚣张啊
作者: Legend007 (金头脑) 2015-11-07 17:42:00
颗 有个人在咖啡厅公然毁谤你 你的结论是告咖啡厅店长
作者:
cashliu (QQ)
2015-11-07 19:15:00笑了,帅大有失风度喔
作者:
u92202 (绿茶无糖少冰)
2015-11-07 19:27:00红色喜气,加油!
作者: Gavina (资金管控最重要) 2015-11-07 20:14:00
何必呢~
作者:
zebirlin (李奥纳多皮卡丘)
2015-11-07 20:20:00你想成为法院认证的秃头吗?XDD
作者:
ayau (so much to learn)
2015-11-07 20:43:00很希望法律把一些毒害年轻人的房虫抓去关到死,但好像没看到,所以谈什么法律是最低标准什么鬼的,也是看不懂,有些带着小资族去买竹南 炒房套牢的人,好像佣金赚爽,什么法律责任都没有
帅大做法大家认不认同不予置评,但一直以来风度真的够格让人称一声"帅大",这篇.....帅大输了
作者:
vlee (932989726)
2015-11-07 21:39:00板主有责维护正常发文 删除不实指控
作者:
wayaba (客倌 你想烧几分熟呢)
2015-11-07 21:52:00掰
作者: buddar 2015-11-07 22:32:00
这算恐吓威胁吗???
作者:
zhi5566 (协志 5566 最棒)
2015-11-07 22:48:00就照苹果报啊 要是打输了 苹果又可以大作文章了
作者:
Beretta (贝瑞塔)
2015-11-07 22:51:00.................
作者:
flybow (yyyyyyyy)
2015-11-07 23:11:00逼他人行无义务之事 这篇倒是可能符合强制罪的要件
作者: ghjkl1478 (kiki) 2015-11-07 23:18:00
你可以提告 发这崩溃文干麻?你讲的这些东西到底干板主屁事阿
你这样我好害怕喔~ 自己赚饱饱 不管下线死活 还敢呛声~
作者:
wellkom (wellkom)
2015-11-08 02:54:00应该找记者来抄的,不事生产的投机客被套到暴走应该很有新闻性
作者: hy23 ( ) 2015-11-08 07:59:00
当这里是个版?
作者:
cchaha (挖搭戏挖嘻嘻哈哈)
2015-11-08 08:11:00都这么大的人了 格调在哪里?补嘘
作者:
s866217 (s866217)
2015-11-08 11:00:00这格调让你臭更快 夸张了
没想到原po的法律知识如此低落 你就真的秃头啊 别人不能讲吗??扬言提告不算恐吓??奉劝原po多去唸点书吧
作者:
ayau (so much to learn)
2015-11-08 16:02:00版主做好他的工作保持客观立场而已,在呛声什么。另外说一个秃头的人秃头有什么事吗?这样也能告?觉得法院吃饱太闲吗这样子如果有人丑的半死还说自己帅。我们都可以告死他了
作者:
katzlee (I wish)
2015-11-08 19:28:00无言
作者: ironless (路过的小萨满) 2015-11-08 23:50:00
这甘版主啥事阿?逻辑在哪?
作者: capirex (′・ω・`) 2015-11-09 00:00:00
告版主干吗?
作者:
serso (Houvalue 房屋买卖顾问)
2015-11-09 01:00:00请帅大不要浪费法律资源
作者:
bitlife (BIT一生)
2015-11-09 11:25:00其他板有先例,某事(团购,鼓吹等)当初在该板开始,若发生纠纷是例外容许在该板做后续讨论,若不如此,前面的文章没有平衡之外,板主也可能被当做同路人这有点像明星喜欢媒体来捧,但不能只要好新闻不要坏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