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请益] 签约后反悔,有人退款失败的吗?

楼主: pds1 (莫对恶人慈悲)   2015-11-04 18:50:24
※ 引述《kulutas (*泡芙*)》之铭言:
: 小妹第一次买房,现在签约后想要退户...
: 但业务踩很硬,说她自己依合约是完全不会退款,但是会帮我们问看看公司
: 而我们是想,若是公司坚持不退费,我们应该会请消保会协助调解
: 目前我们的过程是这样的:
: 10/31 下了订金(30万),建商给了合约范本,并说明天马上签约
: 11/1 签约完成
: 11/2 给付签约金(50万)
: 今天接到了消息,要被轮调到北部,所以不会继续待在这个城市了....
: 依照我们现在的状况,想请问只扣违约金而可以拿回大部分的机率高吗?
: 还是要经过消保会才有机会拿回部分呢?
: 现在很没底,所以很慌张,请大家帮帮忙回答...
: 万分感谢了!!
要下班了,简单回复。
1.按照民法的规定,付定金契约就已推定成立。
2.建商销售成屋与预售屋要有至少5日的契约审阅期,
所以这个案子明显有违反契约审阅期的瑕疵。
然而,违反契约审阅期的效力规定在消保法第11条之1第3项,
仅仅是消费者可主张特定条款不构成契约之内容,不是主张整个契约无效,
甚且特定条款若为消费者所了解,且无违反诚信原则而显失公平,
亦不能主张该条款无效,这也是法院实务的看法。
所以,妳要以违反契约审阅期为由争取返还定金,法律上可能会有困难。
3.但是建商未给予消费者合法之契约审阅期,
会被公交会认定为公交法第25条之显失公平之行为,
公交会依公交法第42条得处5-2500万的罚锾。
所以,建议妳以此为筹码去跟建商谈判,
亦即若其拒绝返还定金与签约金,即要向公交会检举,
建商权衡利弊得失,可能会有所让步。
若建商仍然态度强硬,再请消保官介入协调。
以上,供参。
作者: kulutas (*泡芙*)   2015-11-04 19:15:00
好的!! 非常谢谢您的意见!!因为今天对方说要问公司上级,所以我明天会打去问,若还是马上找消保官协助协商
作者: dans (Go for the eye)   2015-11-04 19:43:00
审阅期不可放弃,审阅期内随意撤销契约都是有效的并不是有了解写了放弃就是协商过而无效
楼主: pds1 (莫对恶人慈悲)   2015-11-04 22:52:00
要行使撤销权,若当事人就此无特别约定,就是法律有明文规定但似乎没看到有法律规定 违反契约审阅期所订立之契约于期限内可以随意撤销。
作者: dans (Go for the eye)   2015-11-05 01:02:00
违反审阅期规定,整本契约效力未定。而无论有无违反,都可行使撤销权审阅期的规定不因特殊约定而失效
楼主: pds1 (莫对恶人慈悲)   2015-11-05 10:33:00
违反审阅期跟契约撤销权以及契约是否生效是两回事。消保法第11条之1第3项已经明文规定违反契约审阅期的效力
作者: kulutas (*泡芙*)   2015-11-05 13:37:00
谢谢楼上的各位,我会以这部分来请消保官协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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