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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詹宜轩╱台北报导】低自备交屋不稀奇,近期有代销业者推出“免钱交屋”,标榜人来
就好,提供除银行贷款之外,加上建商贷款额度,一纸合约就能晋升有壳蜗牛。若房价1
千万元,前3年每月贷款约5万元,具有相当诱因,但专家提醒,在出手前仍须衡量个人负
担能力。
前2~3年还款压力大
针对成屋案,新理想广告自9月底在部分案场推出“免钱交屋”,诉求除银行贷款外,建
商再提供自备款无息贷款,让购屋族即便一毛自备款都没有,仍能买到房子。
新理想广告副总经理叶清宗指出,以客户若能贷到8成银贷为例,剩余2成就由建商借贷,
零利率可分2~3年摊还,“至于摊还方式,则由客户自己决定,最低可1个月偿还1万元,
至缴款最后期限再一次还清。”叶清宗强调,该法主要是让手上没现金的购屋客,延长筹
措头款的时间。
《住展》杂志企研室经理何世昌表示,台湾房地产史上,在1990及2000年代,都曾出现过
“免钱交屋”的案例,“但当时采行全额房贷,利率高、加上建商出面协助贷款,除还款
负担大、也曾有‘人头户’的争议。”
新理想推出此方案的建案仅有3案,近1个月成交达20户,但实际使用“免钱交屋”仅有个
位数。房产专家认为,此法表面虽具吸引力,但前2~3年每月还款压力大,须衡量自身还
款能力再出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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