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租房子 要签“官版租约”保障才够
好房网 王永贞 2015.1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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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不起房的人只能选择租房,偏偏租屋市场混乱、纠纷频传,内政部地政司草拟“房屋
租赁定型化契约”,其中明定包括房东不可以限制房客报税,要让房客住得安心,不再
被恶房东坑杀。
虽然民间有崔妈妈基金会长期为租屋族发声,民法也有相关法规可保障租屋族,但房客
经常因搬家时间紧急,未仔细看租赁契约就签约搬进,等真正住进房屋后才发现房屋问
题一大堆,想退租却又遭恶质房东刁难,被扣押金,甚至吃上官司也是常有的事。
内政部听到租屋族群们的心声,已草拟“房屋租赁定型化契约”,明文规范应刊载21点
事项,包括至少应有三日契约审阅期间、押金费用最高不可超过2个月房租、返还及税费
约定,租约期满时,房客若迟未迁离及返还房屋,房东可向房客请求未返还月租金及另
外的赔偿金额。
而在契约中不得记载的8点事项中,最重要的是房东不得约定承租人申报租赁支出,也不
得约定租客不能迁入户籍,不得约定应由房东负担的租税与费用,若较出租前增加,增
加部分由房客负担。
租赁定型化契约中不得记载的事项,虽考量了租屋族的立场,规定房东不可把税赋负担
转嫁至房客身上,但多数房客宁可支付较便宜的房租,不会真的想用房屋租金去扣抵所得
税;另外,房东也可采取只签一年短租约,欲调涨房租时直接与房客解约,灰色地带仍是
难解的问题。 “房屋租赁定型化契约”草案正送交消保处讨论中,最快将于今年年底开
始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