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大大好,小弟之前卖了一间房屋,
第一次卖房没有经验,完全就照着仲介跟代书说的做,
但最近有碰到一些问题板上没有看过,故想请教大大们,
状况是这样的:
买方下斡旋后,金额双方没有问题,双方在仲介处签约,
但在要签买卖契约的前几天,仲介来电说:
买方突然说要改请亲戚(疑似)来签约,可以比较好贷款,
仲介、代书都说这种情形很普遍,不用担心,
买方亲戚签完约后,在办理贷款时,代书来电,
买方亲戚想变更房屋登记人,是买方亲戚的哥哥,
这样贷款成数会比较较高,所以要补盖印鉴章,
代书找时间要跟小弟拿印鉴章补盖。
状况暂时到此。
目前房价的两成已入履保,买方亲戚要贷八成。
想请教大大们的是:
01. 这样的流程,算是正常的范围吗?有没有什么要注意的?
02. 补盖印鉴章是补在哪个部分呢?买卖契约上吗?还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