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losh (007)》之铭言:
: 请问一下,最近买了一间电梯华厦一楼,因为是超过二十年又没
: 管委会(只有一个太太自愿收钱维护电梯),所以我就把原本屋
: 主外推出去的违建重新整修,但不知道是不是同栋想买没买到的
: 人去检举,就有接到单子说我的外推违建要拆除。
: 但是,六楼是整个在上面直接用水泥盖四间(听说以前都是顶楼
: 直接二工施工,算是顶楼的特权)然后其他一楼也都有外推的违
: 建(直接把前面的地盖采光罩当车库),其他楼也是阳台外推,
: 做铁窗什么的。
: 那为什么只来文说要拆我的?我只是重新整理一下,请问该怎么
: 处理呢?难道要弄到大家都一起被拆?还是,拆只拆新不拆旧呀?
推 r585741: 这种要具名检举才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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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了一下相关规定,似乎跟房仲说的话有很大出入。
http://goo.gl/yhPHhe
一、具名检举:受理后应登入“台北市政府建筑管理资讯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