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得] 社论: 美河市案 大法官到底说了什么

楼主: dans (Go for the eye)   2015-10-03 15:35:06
http://udn.com/news/story/7339/1226017-%E7%BE%8E%E6%B2%B3%E5%B8%82%E6%A1%88-%E5%A4%A7%E6%B3%95%E5%AE%98%E8%A7%A3%E9%87%8B%E5%88%B0%E5%BA%95%E8%AA%AA%E4%BA%86%E4%BB%80%E9%BA%BC
美河市案 大法官解释到底说了什么
2015-10-03 02:23:09联合报 苏永钦/司法院副院长(台北市)
大法官解释和法院裁判最大的不同,就在它可以拘束所有人,所以大法官说了什么,没说什么,影响都很全面,如果媒体没说清楚,当然有必要让大家尽早明白。
刚通过的第七三二号解释,完全无关美河市征收案的合宪性,媒体说大法官认定美河市案违宪,不是事实。解释审查的是大众捷运法第七条第四项,最后没有认定这个条项违宪,也没有宣告它全部或部分失效,媒体说这个条文违宪失效,也不是事实。
解释说的只是,这个宣示捷运办理联合开发需用土地“得依法报请征收”的规定,就“毗邻地区”超过“交通事业所必要”的范围,因违反比例原则而自解释公布日起“不予适用”。因此如果征收的不是毗邻地区,根本不在“不予适用”的范围,即使是毗邻地区,也还得看征收有无超出“交通事业所必要”的范围,才不予适用。
就像外科医生划定了手术的范围,我没看到任何报导正确的标示了这个范围。被核准的美河市征收计画是以其为捷运机场用地,根本不是毗邻地区,对想要了解该案所受影响的读者而言,这应该是最关键而却完全被忽略的事实。如果我有漏读哪一篇报导,谨向这个媒体表示最诚挚的歉意。
我当然尊重所有民众为权利而奋斗的努力,受访时也反复提到这点。本件解释的两个原因案件,声请人如果要声请再审,还请再仔细阅读有关再审的第一八五号解释和行政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三条第二项,能不能符合受理要件,只有再审法院可以决定。
我在受访时除了强调上述事实外,也只说法院一定会审慎审查这些要件。让想争取自己权益的民众更完整的知道法律和解释说了什么,绝对不是坏事。
如果看到媒体完全无心的作了这么明显而全面的误导,被问起来时还保持“不语”,我认为是不合时宜的法律神秘主义。解释毕竟不同于个案判决,所以当我后来又读到一篇报导,说一位地主气愤的说法律怎么可以这样“朝令夕改”时,我很庆幸总算及时把媒体改过的解释又改了回来。
感谢媒体对我直率的包容,让我们一起为法治和一个健全的意见市场而努力。
作者: eatthis   2015-10-03 16:15:00
他只是大法官之一 没资格代表大法官会议发言连解释理由书都没有法律效力 遑论这种诉外的个人意见
作者: keydata (keydata)   2015-10-03 17:06:00
机厂设计有考虑预留大楼结构的用地范围会和没考虑的时候一样?两个方案的用地不一样,但都是用捷运用地名义去征收
作者: hcbd   2015-10-03 18:00:00
官商勾结的品质 http://i.imgur.com/qUuUj3U.jpg
作者: fox999 (fox)   2015-10-03 19:00:00
就不要再审的管辖法院受理就好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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