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大家好~
家里住在新北市永和(屋龄约40年),最近有建商来谈合建,
我们家是四楼公寓,家住一楼,五米巷
土地面积为38.61坪
每户持有面积9.65坪
目前建物总面积为23.60坪
基准容积28.96坪(300%)
容积移转8.96坪(30%)
可建房屋面积62.12坪
建商与地主4:6分
以上的资料都是建商提供的,其实我真的有看没有懂
由于本人家住一楼,还拥有院子16.25坪(本户完全拥有),属于路地
由于家里有两台车及四辆机车,停在院子是刚好的,出入也算方便
院子也有改建成车库,用到现在也觉得很OK
我的疑问是,我家目前总共实际可用坪数(室内+院子)为38.61+16.25=54.86坪(是这样算吧?)
询问建商,合建完之后权状坪数,是依据我选的楼层来决定,
另公设比约30%,一户一车位(机械)
假设合建后,我选一楼可得权状坪数约为50坪(建商说,在我家把院子捐给政府的情况下,合建完后将变为八米巷),但扣掉公设实际坪数才35坪,跟现在实际可以用坪数54.86坪差超多,而且随楼层越高,我能换得的坪数越低,这样是合理的吗?
其实我们家是支持合建的,但要维持原来的实际可用坪数才会答应,
合建常说的一坪换一坪,到底是实际坪数OR权状坪数呢?
有反映给建商,但建商说,问题出在我们家很纠结在院子的16.25坪,他可以未来在合建后的一楼(其他楼层就不行),划专用空间给我这户用,有点像是把院子还给我们这样,但目前他会怎样划我也不知道阿??而且我好好正方形的家,之后他要怎样划专用空间给我,会不会变很零碎?而且停车变机械~好不方便阿
难道我想要实际坪数54.86坪换得实际坪数54.86坪,而且想要有平面车位,是我很不合理吗吗?
感谢大家回答~我真的都不懂建筑这些东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