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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绝新违建:新核发使照建物 移转登记未附无违章证明 将加强查察
台北市政府都市发展局新闻稿
台北市政府为杜绝新违建的产生、保障消费者权益、减少交易纠纷,并健全建筑管理,特
订定“台北市政府遏止新增违章建筑处理措施”,规定自104年9月1日起所核发使用执照
的新建物,未来房屋所有权人因买卖、交换、赠与及信托行为,而向地政事务所申请办理
建物所有权移转登记时,得检附开业建筑师出具的“建筑物无违章建筑证明”。所有权人
未检附该证明,地政事务所将通报建管单位进行违建查察,并不会限制所有权移转登记。
另为鼓励民众自主委请建筑师检查,不额外增加民众负担,对于民众所有权移转时检附无
违章建筑证明所需费用,亦提供每户最高三千元之补助,本府新订定的措施并不会增加民
众的负担及额外费用支出。 都发局表示,新措施主要的适用对象系针对104年9月1日以后
核发使照的新建物,所有权人于申办所有权移转时,可先委请开业建筑师出具建筑物无违
章建筑证明;未来开业建筑师处理案件时,会依使照竣工图说至所有权人住处现场进行比
对。如经发现住户专有使用部分有违建者,所有权人应自行拆除,开业建筑师始出具建筑
物无违章建筑证明。同时建筑师亦会就屋顶及法定空地等公用部分与竣工图比对,如有发
现违章建筑时,协助通报建管处查处;如果所有权人于申请所有权登记时,未检附建筑物
无违章建筑证明,地政事务所将通报建管处进行违建列管及查核。 台北市长柯文哲表示
,过去政府施政之所以困难,就是因为人民不相信政府会严格执行法律,所以必须重建人
民对政府的信任。处理违建先决条件是政府必须建立尊严,政府应拿出决断力,才能有效
遏止违建继续产生,因此要求都发局建管处及地政局提出有效的方法,不容许再产生新违
建。新措施的推动除了要对新核发使用执照建物进行有效管理外,对于既有的建物,如果
发现有新搭盖违建,一律查报拆除,以有效执行遏止新违建产生。而83年以前的既存旧违
建,凡有危害公共安全、公共交通等,亦将优先处理拆除。 新的处理措施是希望透过结
合建管及地政机关的行政合作,有效遏止民众搭盖违建,确保交易安全,减少买卖纠纷。
违建的新处理原则,就是让市民看到新的政治文化精神,政策一定要贯彻执行,人民才会
重新相信政府说的话,不再产生新违建,台北才能变成更好的台北。
连结:
http://www.udd.gov.taipei/pages/detail.aspx?Node=38&Page=8608&Index=3
其他:
检附建筑物无违章建筑证明费用补助要点: 总归一句 补助三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