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当心重罚!利用亲友名义登记房地产规避

楼主: good900700 (义糕)   2015-07-27 14:31:23
当心重罚!利用亲友名义登记房地产规避奢侈税,一定会被抓
内文:
财政部国税局表示,民众销售持有未满2年的不动产,须依法申报缴纳特种货物及劳务税(
俗称奢侈税),持有期间未满1年,按税率15%课征;持有期间在1年以上2年以内,按税率
10%课征,切勿利用赠与他人或将房地先登记予他人,再以他人名义销售不动产方式规避
奢侈税,以免遭补税处罚。
该局说明,依奢侈税条例第5条第1项第1款规定,所有权人与其配偶及未成年直系亲属仅
有一户房屋及其座落基地,办竣户籍登记并有自住事实,且持有期间无营业使用或出租者
,不课征奢侈税,惟如将购买之房地,利用名下无任何房产之亲友名义登记,并假藉符合
自用住宅方式规避奢侈税,将遭补税重罚。
该局日前查获一例,甲君于2014年3月1日以其妹妹名义签订买卖合约购买一栋房屋及其座
落基地,于2014年3月20日以买卖方式登记于其女儿乙君名下,嗣后甲君提示付款资金证
明,主张系无偿购买该栋房屋给其女儿乙君,并于2014年4月10日向稽征机关申报赠与税
,乙君于受赠1星期后旋即将该房屋出售与第三人,由于乙君销售房地时,符合奢侈税条
例名下仅有1户自住房地规定,得以免课征奢侈税。惟该局认为乙君持有该房屋仅一个月
短暂期间即行出售,不合常理,经深入查核,发现乙君出售房地之价款虽然已汇入乙君帐
户,但旋即转入甲君帐户,由于出售房地价款实际系由甲君收取,该局乃依核实课税原则
,核定甲君销售持有期间1年内之房地,漏未申报销售额900万元,补征奢侈税135万元并
处以罚锾。
该局指出,查核实务常常发现,民众将持有未满2年之房地,假借赠与名下无任何房产之
亲友(子女、兄弟姊妹、亲戚等),或将买来之房产直接登记于亲友或同事名下,再以他人
名义买卖房地规避奢侈税。对于利用他人名义销售房地案件,国税局会从买卖契约书、约
谈买方及仲介、追查资金流向等方式,即可轻易识破规避之手法。
该局自奢侈税实施以来,陆续查获假借人头买卖、假赠与、假预告登记、假信托真售屋及
故意涂改签约日期、低报销售价格等不正当方式逃漏奢侈税案例,其中查获以人头方式规
避奢侈税案件多达30余件,补征奢侈税及罚锾高达1亿余元。
该局特别呼吁,切勿利用各种不当方式规避奢侈税,尤其以利用他人名义销售房地,一经
国税局查获,除补征特销税外,最高可按所漏税额处2.5倍罚锾,提醒纳税义务人勿心存
侥幸,以免受罚。【MyGoNews方暮晨/综合报导】
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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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作者: aaboutt (Hybrid正夯)   2015-07-27 15:00:00
法规越来越严苛,查税越来越紧,大环境越来越不好。房地产投资的市场越来越不乐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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