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防买屋遇诈 四招确认仲介身份

楼主: good900700 (义糕)   2015-07-19 17:25:08
内文:房仲界鼓励购屋人尽快利用下半年购屋,免适用新的房地合一税,因此买卖屋更热
络,相对诈骗买屋人订金事情将层出不穷,这里教您四招查证程序免遭“假屋主、假仲介
”诈骗。
日前高雄警方查获假屋主诈骗买方头期款200万元案件。涉案人假装房客向屋主租屋,签
约时取得屋主的身份证影本,找房仲在租屋网刊登售屋资讯,由于价钱比行情低,路段又
好,因此买家与房仲和假屋主碰面签约,买家还付了200万元头期款。
孰料买家赫然在租屋网看到同栋房子出租的最新资讯,惊觉受骗而报案,买家和警方联手
以佯称再付房款将假屋主诱骗出来被逮获。
信义房屋客户服务部执行协理刘韦德表示,下半年为了免房地合一税,将启动购屋旺季,
估计这类诈骗事件将层出不穷;购屋人看中某物件后,与仲介人员联络时,要提高警觉,
小心进行4步骤,避免落入陷阱。
1、若物件广告(网络或平面)为房仲登载,打电话洽询时要问房仲是哪一家分店,购屋人
立刻亲自拜访分店,以确认房仲人员身份为真。
2、购屋人再上内政部地政司网站的【不动产经纪人专区】,输入房仲公司和名字后确认
仲介人员属真。
3、购屋人一定要要求向建筑经理公司签“履约保证”或“价金保管”,有些仲介公司或
是仲介加盟店会收手续费约房屋价金的万分之六,有些房仲公司不收,但为了交易安全,
花点小钱是值得的。
4、若购屋人直接找上屋主,未透过仲介人员,此时购屋人要先要求看屋主的身份证、房
屋和土地所有权状;但有时仍会碰上假屋主和假屋主所申请的权状,所以还是要求建经公
司介入做“履约保证”、“价金保管”,费用双方各半,以确保交易安全。
刘韦德指出,歹徒向屋主租屋所签下的租约内有注明屋主的身份证号码,歹徒取得号码后
伪造身份证,再向地政机关申请补发房屋和土地权状,加上手中有房屋的钥匙,用来诈骗
不知情买家真的“唬很大”。
不过歹徒也有可能不会花功夫申请补发权状,而是直接找上房仲,去诈骗买家的“斡旋金
”,因为买家在付“斡旋金”时根本看不到屋主的权状,若真有买家要求看权状,假屋主
一定找借口推延。
刘韦德强调,买屋万事不离符合市场行情,若房仲开价低于行情很多,一定要问清楚原因
,莫贪小便宜,同时要按照这4步骤确认交易过程的安全。
连结:
yahoo news http://tinyurl.com/qjs8er7
其他:
“不动产经纪人专区”https://pri.land.moi.gov.tw/realestate_query/
→受雇经纪人员资讯
作者: top911 (圣诞)   2015-07-19 21:49:00
仲介也是最会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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