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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台各县市“囤房税”上路时程不一致,相较大部分县市,新竹县、桃园市及宜兰县延至
今年7月1日才适用新税率,征收率分别为1.5%、2.4%单一税率,以及1.5%-2%-3.6%的三段
式差别税率。新北市则因议会尚未审议通过地方自治条例,囤房税上路再落空。
财政部去年修法提高非自住房屋税率,全台除宜兰县、新竹县、桃园市及新北市外,各县
市皆于去年6月6日或7月1日就开始适用新税率,以北市依持有非自住房屋户数,采2.4%(
两户以下)、3.6%(三户以上)差别税率,税负最高。
至于囤房税上路慢一年的宜兰县、新竹县、桃园市,7月1日也开始适用新税率。其中,宜
兰县采差别税率,持有二户以下非自住房屋按最低1.5%课征,持有三到七户以2%课征,若
持有八户以上,税率则加重到3.6%。
至于新竹县及桃园市,囤房税税率较为单纯,新竹县采单一税率1.5%,也就是以法定最低
税率课征,影响较轻。桃园市则提高至2.4%课征,预估影响户数为8.5万户,约占总户数
的8%,但大部分户数不受影响。
全台目前除新北市,各县市囤房税都已上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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