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mobile028 (轻松小品:))》之铭言:
: 内文:
: 避房地合一税 帅过头:开1人公司
: 中央社 – 2015年6月21日 下午12:52.(中央社记者韦枢台北21日电)
: 房地合一税三读通过,
: 以同样出售持有1年的房屋,自然人课税45%,重于法人的17%。
: 房市闻人帅过头(黄家进)直言,房地合一对投资客没影响,
: 投资客可透过成立1人公司,合法避税。
: 房地合一三读通过,对于中华民国境内居住者来说,持有1年内出售要课征45%税;
: 持有超过1到2年课35%;持有2到10年课20%;持有10年以上为15%。
: 对于境内居住者“自住房地”者,持有并实际居住连续满6年且无供营业使用或出租,
: 税基在400万元以下免税,超过部份再课10%,但以6年一次为限。
: 房市专门团购炒房闻名,自称“帅过头”,
: 约瑟不动产经纪公司总经理黄家进表示,房地合一与法人关系不大,
: 因为房地合一只适用于自然人,法人在1年内买卖还是课营所税17%。
: 他提出不同于财政部官方版宣导说法。帅过头直言,若要当投资客,
: 现在可考虑设立“1人公司”买房,在自然人和法人课税税率天差地别下,
: 以后不少人会用法人名义买房,且台湾大部分的公司都会再用其他方式钻漏洞,
: 这种方法让投资客获得避税管道。
: 帅过头以持有1年的房屋为例,房屋当初800万元买进,以1000万元卖出,获利200万元。
: 自然人是以200万元减去当时的买入仲介费8万元(800万X1%),减去卖出仲介费40万元
: (1000万X4%),再减代书规费与契税10万元,再减装潢费60万元,剩下82万元x45%,
: 个人应缴税金36.9万元。
: 若以法人身分售屋,所有可扣减的费用均相同,但法人可多享有扣减银行利息
: (假设10万元),再减持有期间的房屋税与地价税,以及减去一人公司的员工年薪
: (假设80.3万元),最后反而倒赔13.3万元。
: 帅过头说,卖屋赔钱所以不用缴营利事业所得税17%,及股东综合所得税5%到45%,
: 顶多开立发票要缴的5%营业税15万元(千万元售价中房屋占3成,300万元X5%),
: 再支付员工年薪扣掉标准扣除额之后的个人综合所得税5%,约2.6万元,
: 所以一共合法缴税17.6万,比自然人要缴的36.9万元,少了近20万元。
: 帅过头强调,他公布这个避税方法,相信会有不少投资人想跟进,
: 但国税局也都了解其中奥妙,他自己仍坚守带领客户“团购房屋”的方式获利。
: 连结:
: https://
: tw.news.yahoo.com/避房地合-税-帅过头-开1人公司-045253392.html
: 其他:
是不是我误会了...
公司还在的时候的确可以这样子少缴税....
但除非以后长久的要用公司当持有人
不然公司一消灭或移转给自然人的时候
还是要追税追回来啊....
这样真的能节税吗??
作者:
ceca (生活艺术大师 N)
2015-06-21 20:53:00你误会了,交易下年度营所税和陪发股利,税就结算了除非你都没陪股利,未分配盈余才会最后还要结一次
未分配盈余还有惩罚性税率10%喔,所以一般不会留超过两年
作者:
riya (东京日和)
2015-06-21 20:59:00我的看法是此政策将对E11更有利E11应该更有Guts一点,不管专任与否,全给他1%+1%卖方收不到2%以上,就干脆买来放著2年,自然人买卖算了
作者: beeboy (beeboy) 2015-06-21 22:39:00
天下~富人四招 把税变不见看看2年前天下杂志怎说未分配“10%"目前只有一次
作者:
anticat (悲惨世界21岁生日快乐!)
2015-06-21 23:36:00我想发文者的意思是说,除非房子就在公司间换手否则一定会到自然人手上。
作者: dSnAil (低史耐尔) 2015-06-22 00:37:00
所以税制调整成卖到自然人手上就适用新房地合一就可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