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请益] 房地合一:自住未满六年要课%的税?

楼主: balancer12 (Do Something)   2015-06-07 13:55:01
※ 引述《pttnews (PTT新闻)》之铭言:
: 借标题问一个问题,
: 假设我明年要卖旧屋(七年屋)
: 我发现新制比较合算
: 想要用新制,可以吗?
借标题问一下
关于房地合一规定
自住优惠部分,凡个人与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办竣户籍登记、持有并居住于该房屋连续满
六年,交易前六年内,无出租、供营业或执行业务使用,且未曾适用自住优惠,交易所得
未满四百万元免税,逾四百万元部分税率则为10%。
1. 个人与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办竣户籍登记:
即夫和妻及未成年子女"都"得设籍同一地才算满足吗?
2.不是很清楚"实际居住连续满6 年"的定义
If持有台中市A房并设籍六年,但是却没有实际居住于A房..而住于桃园市的B房
如此算符合资格吗?仍有400万的免税额吗?
政府要怎知道你真的有"实际"居住呢?。
是采用户籍登记为准呢?还是会审视实际居住事实(水、电)做依据呢?
以上 谢谢!
作者: r585741 (鹙红陌夏挽风曲)   2015-06-07 13:59:00
0 一毛都客不到
楼主: balancer12 (Do Something)   2015-06-07 14:34:00
所以只要夫或妻其中一人设籍,即使没住那..如此也符合免税规定范围内囉?
作者: pagy33 (poo)   2015-06-07 14:42:00
请问未成年子女可单独设籍吗?自己独立ㄧ户,是否也算自住?
作者: newhander (新警察)   2015-06-07 16:30:00
你来这版问投资客,既使你有十栋昨天刚买今天就卖,他也会跟你说不用缴税,你想要最正确的答案直接打电话给各地区的税务机关,答案绝对跟投资客说的不ㄧ样。
作者: AFP (国文好难)   2015-06-07 17:49:00
第一点,法条是写^或^
作者: playhome (重生)   2015-06-07 19:26:00
每个税务员讲的也不一样喔!
楼主: balancer12 (Do Something)   2015-06-07 20:05:00
http://www.dot.gov.tw/dot/home.jsp?mserno=200912140005&serno=200912140018&menudata=DotMenu&contlink=ap/news_view.jsp&dataserno=201505130000原始法条...为"1.夫或妻、未成年子女设有户籍;持有并实际居住连续满6年且无供营业使用或出租。"那..第二点疑问..怎定义"实际居住"呢? 各位大大有人了解吗
作者: gglong (豆油)   2015-06-07 21:19:00
就是水电
作者: kuma660224 (kuma660224)   2015-06-07 22:11:00
就和低度使用宅一样,以电费110度当标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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