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益] 若考虑未来出售,夫妻买房该如何登记?

楼主: budda (蓝琳)   2015-06-02 07:36:46
请问若考虑未来出售时的税费
土地增值税是最大部分吗?
若先生名下已经登记一屋了(早期父母买的南部房子,目前是父母居住,约15年屋)
现在准备买入一户北部新成屋供自己住
价款是先生出的,原本想登记他的名字,但想到这是他的第2间房
虽然自住,但也是需要想到未来20~30年后若想出售,则必须缴纳土地增值税
请问以节税观点,是否现在这户新成屋登记在妻名下比较适合?
(网络有文章提到若夫有2间房子,可以先透过赠与老婆后再出售来适用
土增税自用税率,但赠与好像也要付一些税,契税、印花税是吗?似乎也多此一举)
以上,请教专业人士提供建议囉,感谢~
作者: forestsea722 (森林海不会超车了)   2015-06-02 07:50:00
共同持有比较好,不然离婚的,持有人赚到
作者: toshiba5566 (toto)   2015-06-02 07:59:00
婚后购买不分登记人,一人一半
作者: aak (回不去了)   2015-06-02 08:33:00
但是登记人可以去增贷现金^_^
楼主: budda (蓝琳)   2015-06-02 09:02:00
谢谢上面网友提供,我知道夫妻剩余财产请求权,但目前先不考虑这问题
作者: Asasin (Assassin)   2015-06-02 09:15:00
2~30年后的事情现在就问没意义吧...
作者: tero   2015-06-02 11:56:00
土增税自用有一生一次跟一生一屋(规定较严苛), 请goole
楼主: budda (蓝琳)   2015-06-02 13:35:00
我也是因为思考了土增税后,才想上来问看看,希望大家提供多点意见
作者: lai517 (:))   2015-06-03 17:05:00
若南部的房子有考虑两年内出售 要登记先生 用重购退土增税若没有 可考虑登记你的名字,未来卖南部用先生的一生一次卖北部的 用你的一生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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