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四月在永庆成交了一笔在台中西屯的物件,我是买方,
当初在签约的时候就有跟代书及仲介讲明,
设定的部份希望可以自己跑(为了省设定费$5000),
本来一开始代书不同意一直说流程上是办不到的,
但后来房仲有说设定的部份由房仲来处理就可以了,
包括跑设定及设定费,房仲会处理,至于怎么处理当下也没多问多说,
结果到今天,贷款银行(在台北)跟我回复说代书打给他,
说银行漏盖一个章,所以被地政退件,
退件理由是:非由专业代书送件,银行端需要切结送件人为非盈利的一方,并盖章,
后来我打电话给永庆得知,跑设定的是房仲,
代书后来跟贷款银行的经办联络后续补盖章的事,
(因为贷款银行也不知道设定不是由代书跑,所以就没加盖银行官章)
经办就问代书:难道不知道银行没盖章地政会退件吗?
代书回:知道啊,那是因为买方只愿意付比较少的代书费。
而且还说自己也有亲戚在该家银行当副理,所以很清楚银行是不会盖章的,
这些都是经办后来打电话跟我说的,
代书费都在买卖契约上写得很清楚,很显示是不爽赚不到设定费就这样恶搞,
这样恶意的代书请问各位先进,除了跟永庆投诉之外还有什么可以做的呢?
谢谢版上各位先进前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