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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汤雅雯╱台北报导 | 中时电子报 – 2015年5月15日 上午5:50
中国时报【汤雅雯╱台北报导】
非农民禁买农舍!为解决农舍乱象,内政部和农委会将修正《农业用地兴建
农舍办法》,未来农舍起造人和购买农舍承购人,都必须是农民,同时严格
限缩农民认定资格,须投保农保、健保第三类(渔民、畜牧业者),或实际
务农者;未来不具农民身分者都不能买卖农舍,但“继承者”不在此限。
农委会预计6月底公告施行。
投保认身分 或实际务农
农委会主委陈保基表示,2000年《农业发展条例》修法改为“管地不管人”
,开放一般人可自由买卖农地,不少民众买地变身农民,但更多的是投资客
买地炒作农舍,在农地上不是种田,而是盖房子,甚至以“买农地送农舍”
规避法令,台湾农地价格被炒到连真农民都买不起。
虽然《农业用地兴建农舍办法》明文规定农舍起造人必须为农民,且根据母
法《农发条例》的定义,农民是“直接从事农业生产的自然人”,但15年来
模糊空间大,很多人都是买了农地就变身农民。
陈保基说:“我老家屏东最偏僻农地,一甲地竟然要900万元起跳,真农民
要种40几年水稻才买得起!”
陈保基认为,农地价格因为可以盖农舍,已经严重扭曲,不仅年轻农民买不
起,甚至严重影响农业未来发展,他请同仁调出资料分析,发现农舍起造人
的保险资格,只有3成8具有农保或第三类健保身分,换句话说,超过6成盖农
舍的“农民”根本不具农民身分。
农委会决定,先把农民定义加严,明确认定农民资格仅3种,分别是投保农保
、健保第三类(渔民、畜牧业者),或实际从农者,才叫做农民。换句话说,
未来退休人士买了农地,没有农民身分就不能盖农舍,但农地继承者可例外,
不过仍须维持农地农用。
继承须农用 买卖限农民
农委会还发现一大漏洞,超过6成农舍,盖好就被转卖,陈保基说,农委会决
定修法,除了原本规定农舍起造人必须是农民外,未来也将规定农舍承购人必
须具农民身分,这样才能防堵农民盖农舍,但盖好不到3年就转手给一般民众
当豪华民宅或别墅住。陈保基不讳言,修法恐将遭遇强烈反弹,但现在农地已
经飙涨到年轻人买不起、租不起地步,农委会预计5月底预告草案,6月底前完
成修法,他呼吁中央、地方政府一起加把劲,落实执法,别让台湾农舍变成吞
噬农业发展的大怪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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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w.news.yahoo.com/6%E6%9C%88%E8%B5%B7-%E9%9D%9E%E8%BE%B2%E6%B0%91%E7%A6%81%E8%B2%B7%E8%BE%B2%E8%88%8D-21500901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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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照房板解读 井喷无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