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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钟丽华/台北报导〕行政院今(13)日拍版房地合一课税方案,不仅把4个非自住
课税级距调高,原本财政部出售自用住宅4000万元的免税门槛,也改采400万元所得额定
额免税,超过免税额以上的获利,按10%税率分离课税,政务委员杜紫军表示,行政院版
本仍会召开公听会、上网听取网友意见,本会期一定会送到立法院。
政务委员杜紫军表示,行政院版本仍会召开公听会、上网听取网友意见,本会期一定会送
到立法院。(资料照,记者陈志曲摄)
行政院房地合一课税案,把财政部版的4个非自住课税级距都往上调高,持有未满一年即
出售,获利部分的税率由35%调高至45% ;持有满1年到2年内出售,税率由30%调高至
35%;持有满2年至10年的税率,由17%调高为20%;超过10年税率,则自12%调高为15
%。
至于自用住宅交易所得优惠上,财部版原建议以房地总价4000万作为免税门槛,但最后政
院决定,以出售获利400万元作为免税门槛,只要获利超过400万元部分,一律课以10%税
率。且6年内适用一次为限。
政务委员杜紫军表示,由于追溯既往有困难,政院决定订“日出条款”做为课税的范围,
即105年1月1日上路后,或是103年1月1日之次日取得,且持有期间2年以下取得房屋就要
按照新方案课税。他也强调,政院版是“短期从重、中期合理、长期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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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news.ltn.com.tw/news/business/breakingnews/1315956
其他:
2016/1/1上路,这妳敢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