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买屋] 订金已给,屋主反悔

楼主: HSTim (科科)   2015-04-23 18:25:27
※ 引述《tamacugi (哥吉拉)》之铭言:
: 1.看到的合约不完整,主要是看有没有写清楚第二次给款需要多少钱
: 有的话照合约走,没有的话给50万屋主也拿你没辄
: 2.符合第1点,上法院稳赢,屋主不卖的话可求偿100万 (原本订金50万+违约金50万)
: 3.过5/2也可以主张给付延迟的惩罚,但钱不多不建议,直接赔100万比较爽快
: 4.屋主的担心有理由,但是你这边也有风险,万一屋主拿钱跑掉不过户
: 所以合约没写清楚就不要给太多钱,把风险丢给屋主承担
: 5.赢归赢,但是要不要得到钱是另一回事(会脱产),一旦告下去先把房子假处分再说
: 或是去申请注记登记,记明有纠纷
: 后续记得回报,我还蛮想看好戏的
: 但我预期你存证信函一寄,对方会马上孬掉
: 乖乖交出权状出来
完全同意这位大大的说法
补充一个题外话
跟原PO签约的,应该是没什么经验的屋主
才会回去被有经验的老爸念了一顿,觉得风险太高
而这案子卖方的风险是在于
您的总价550万
而您前面两期款项只付50万,等于10%都不到
剩下90%左右全部都是压在过户后再用贷款付清
一般的情形,付款方式应该是
10% 10% 10% 贷款70%
或是 10% 10% 贷款80%
甚至 10% 5% 贷款85% 就已经算很宽松的条件了
所以您这个头期款只要准备9%的合约
只能说是稀有到不行
如果给仲介配合的代书签
根本不可能让你押这种金额
也难怪屋主老爸会急着跳出来挡了
虽然站在客观角度,屋主这反应无可厚非
但合约毕竟已经签了
而且又没做履保
还是建议您让风险给对方背吧...
(XD...)
作者: tamacugi (哥吉拉)   2015-04-23 18:37:00
你坏坏 XD
楼主: HSTim (科科)   2015-04-23 18:39:00
学你的 讨厌厌
作者: leon36272835 (奶爸)   2015-04-23 18:56:00
感觉您描述的十分到位呢....
作者: hermanwing (她的男人爱飞翔)   2015-04-23 19:27:00
还是交给有信用的仲介比较安心,光代书风险太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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