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房网News记者简萧羽涛/整理报导
台湾又出现一件“罕见”判决!台北市有一名郭姓女子,3年前将住了9年的房屋出
售,没想到接手的李姓女子却发现,15年前房子内曾有人上吊身亡,认为郭女未告知
是凶宅,决定提告求偿。但最后高等法院判决出炉,裁定郭女“非故意隐瞒”,而且
在她持有期间内未发生死亡事件,因此房子不算是凶宅,判郭女免赔。 按照高等法院
的见解来看,凶宅只要是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被转手,就可以借此“漂白”。
(好房资料中心)
根据苹果日报报导,李女用1460万元买下房子后,在装潢时竟发现原屋主林姓女子
曾在2000年5月在屋内上吊身亡,得知后马上以1020万元脱手,随后翻出郭女在卖屋时,
曾在现况说明书的字段“是否曾经发生凶杀或自杀或其他非自然身故情事”中勾选“否”
因此决定向她求偿。尽管郭女极力喊冤,澄清不知道是凶宅,但一审仍判她要赔214万
多元。而到了高等法院后,当时身亡的林女丈夫出面表示,当初卖房给郭女时,是用市
价卖出且未告知实情。最后高院依内政部2003年的一份解释函指出,“凶宅”认定重点
是需发生在“卖方产权持有期间”,且郭女非故意隐瞒,居住期间也没有任何构成凶宅
的事故,所以房子就不再算凶宅。判决郭女免赔,全案还可上诉。 律师林俊峰表示,
过去多半认定都是“一日凶宅、终身凶宅”,所以这件案子见解很特别。
至于凶宅如果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平安使用一段时间
,是不是就不算凶宅了?郭女的委任律师郑文龙则说,可能需要看最高法院的见解。
对于这样的判决结果,有网友则说,若最后最高法院还是按照高等法院的见解三审定
谳,“凶宅”恐怕将是投资客另一个炒作的题材。
原文网址: 一日凶宅终生凶宅? NO!高院做出罕见判决 | 好房网News | 最在地化的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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