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约书三天的审阅期问题

楼主: jessfi (jessfi)   2015-03-26 20:28:43
房仲拿了要约书让我签
要我放弃三天审阅期
如果不放弃的话
要等审阅期三天过后才能去谈价
房仲这样说是对的吗?
作者: hermanwing (她的男人爱飞翔)   2015-03-26 20:43:00
不爽不要谈
作者: sky0190 (宏)   2015-03-26 20:45:00
签要约书的前提是你有喜欢你想买,为什么你会问这个问题呢?那你到底想不想买?
作者: jimmmy (心不透彻)   2015-03-26 20:47:00
想要把里面的条款看仔细吧。谨慎一点也是好的
作者: FerretYayu (貂老大)   2015-03-26 21:10:00
您可以当场多花一点时间把条款问清楚,如果没放弃审阅期,当然要等您都签妥了房仲才能谈呀~不然讲心酸的
作者: N7000 (我爱三星)   2015-03-27 02:02:00
你就把要约书带回家考虑三天,确定要出价再签。
作者: ykkmiles (匪类很脚色)   2015-03-27 09:35:00
一般都会解释完然后签,不然就是等你看爽了,别人买了。看屋买屋的人如果多,拼成交的当然是先签的先谈。
作者: hermanwing (她的男人爱飞翔)   2015-03-27 12:14:00
拿回去看3个月啦
作者: alonsoHH (alonsoHH)   2015-03-27 13:39:00
如果这是抢手件......半小时就不见了 所以 BJ4
作者: N7000 (我爱三星)   2015-03-28 01:51:00
要避免争议,你就回家考虑三天,真的马上卖掉就是命阿,话术听听就好,你连问这个问题都会被嘘...也该心理有底了。
作者: michaelswan   2015-03-28 04:20:00
本于会来此板请益,都是想得到帮助的同理心,谨提供一些看法,若有误,欢迎大家指正。首先,所谓审阅期的用意,是要确保消费者能充份审阅了解契约内容,所以法规明定审阅期间。但是,充分了解契约内容所需的时间,一定是三天或七天吗?因人的状况而异。若你能当场就完全确定契约的内容没问题,那就无需三天。若你事忙,可能就要带回家有时间再看,可能三天也不够或是你带回家一天就看完,确定没问题了就可签约。问题在:若仲介当场连看都不让你仔细看,或不让你带回家看,就是要你放弃审阅权,当场签,这是非常非常奇怪的。他是怕你看出什么奇怪不妥的地方吗?还是像其他板友说的,这物件很抢手,这仲介很替你着想,怕你中意的物件被别人抢走,所以要你看都不看马上签,然后你签完他马上去帮你跟屋主谈?个人是以为,此仲介只给你二选一,要嘛就当场签,要嘛就三天后,挺奇怪。难道就不能是你带回家看了三小时后回复他;或是看了一天后再签?
作者: N7000 (我爱三星)   2015-03-29 16:39:00
如果没有公平交易法和消保法,恐怕不要说三天,多看三小时都会被呛了...楼上m大解释的挺详细!
作者: G8MO (永庆 房地产工程师 八毛)   2015-03-29 18:47:00
要嘛就带回家看 三天后再谈 要嘛就现在谈
作者: N7000 (我爱三星)   2015-03-29 23:23:00
买房子几百上千万的事情,带回家看仔细,跟家人讨论好再回来找仲介签委托,对彼此都好。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