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周我与卖方签下了买卖契约
由于是透过某仲介公司
在场的除了卖方 还有仲介与应该是仲介旗下的代书
签约的同时也付了房屋总价的百分之10做签约金
然后按仲介一条龙服务的排程下
再过两天就要进行所谓的用印
我实际上网查了一下
所谓的"用印"简单讲是买卖相方要再见一次面做盖印章的动作
同时要缴交相关的规费等
因此我拨电话给代书
想问清楚规费等应该准备多少 (免得我当天钱没带够)
但代书回答我不会再见面了
( 我才回想起来 签约那天其实该盖的章都盖了 )
规费等等的等交屋时付就好
我看着仲介给我的流程表接着发问:
流程表上写着3/20要缴交用印款百分之10
所以我在3/20前把这款项汇过去就可以吗?
代书回答我 我要先汇当然是可以的
嗯...
所以
我应该什么时候去汇这用印款百分之10比较ok的呢?
再想一想
好像等到仲介帮我找的银行同意了我的贷款后再缴 似乎比较恰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