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卖屋] 卖屋上的纠纷

楼主: a386036 (骷髅怪)   2015-03-01 01:59:38
完全不用理他
仲介都自以为出道底价就一定要卖
还有仲介以为一般约
同时好几家出到底价
他客户出道底价也一定要卖他客户
一堆虎人家不懂的
一般约只是带看同意书罢了
说穿了只是保障仲介不会被告的风险
1.不动产经纪条例 6~30万
2.没有签一般约,如果有KEY开门进去,很可能被屋主告私闯民宅
就算KEY是屋主交付的,你还要面临举证问题
3.客户出道底价,屋主如果跟你说我又没有要卖
这时候你没委托书你就准备被买方告到死
这东西就是保命符而已
根本对屋主约束力是0
再来说一般约怎样算成交
一般约是要再附停止条件订金书上签收
同意上述买方开立条件同意出售
这时候签了名才算是完整流程
这时候反悔还可能有一点点救
仲介要电话或是短信,最好是书面送达给买方看
这样才完整整个转定程序
因为附停止条件订金,也是有可能屋主有条件同意,买方也要同意才算
专任约
里面只要你不签那条代为转定收取订金
也是要走一般约程序
只是专任约中途说你不卖了,或是中途私下或透过其他仲介跟不管谁成交
都要付违约金给仲介
一般约是完全无法要违约金
我也看过乡民给给我看的仲介委托书
一经收斡自动转为专任约
没写专任约条文也没写专任约期限,也没写收多少钱才变
问仲介,他就说....没有期限 也没有说收多首金而有收就是专任约
你不给我卖要赔钱
这种自以为的仲介也不少
仲介很多都会虎不懂得,先虎再说
真的虎不来就鼻子摸摸算了
如果遇到客户一边在番,也是想办法搓
搓不掉很多时候不要赔大钱,仲介都自己偷钱赔
作者: epenpal (.....)   2015-03-01 03:56:00
作者: OT2 (无界)   2015-03-01 11:05:00
没错 签一般约即可 不要傻傻签什么专任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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