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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文:
内政部在兼顾不动产交易安全与个人资料隐私的原则下,修正“土地登记规则”
第24条之1等条文,自明(104)年2月2日起,任何人皆能申请的第二类土地登记
誊本,将不公开所有权人的完整姓名资料,并另新增利害关系人申请的第三类
土地登记誊本,分级保护个人资料。
内政部表示,目前土地登记誊本共分为2类,其中第二类誊本为提供任何人申请
,并公开所有权人的完整姓名及住址资料。但近年来,常有民众向内政部及各地
政机关反映,此项规定有泄漏个人资料的疑虑,令人感到个人隐私权不受尊重及
生活受到干扰。
内政部经过多次会议检讨,为了兼顾不动产交易安全的公益性与个人资料隐私权
的私益性,认为原规定公开所有权人全部姓名及住址资料,逾越了比例原则,故
改以去识别化方式,仅公开所有权人的姓氏、部分国民身分证统一编号资料,但
仍保留完整住址资料,以促进土地利用及整合开发的需要。内政部并强调,如果
民众有所疑虑,也可以向土地所在地的县市内任一地政事务所免费申请隐匿部分
住址资料,或使用自然人凭证于内政部地政司全球资讯网提出申请。
此外,考量法律规定的利害关系人,仍有需要取得所有权人的完整姓名及住址资料
,以主张法律上的权益或履行义务,例如,“土地法”第34条之1规定共有人处分
共有不动产需要通知他共有人,或者办理都市更新的所有权人需要通知都市更新
单元内的所有权人召开公听会等,为此,这次修正规定特别新增第三类誊本,提供
利害关人申请,以避免影响民众处理不动产事务。另提供本人申请的第一类土地
登记誊本,则仍维持揭露完整登记名义人的登记资料,并没有改变。
内政部表示,近期接获许多民众关心政府处理第二类土地登记誊本公开个人资料的
情形,所以,将尽速于明(104)年2月2日起施行。内政部及各直辖市、县(市)政府
会加强说明新制三类誊本的内容及申请人资格,落实个人资料的保护。
连结:
http://www.moi.gov.tw/chi/chi_news/news_detail.aspx?sn=9100&type_code=02&search_d1=YYY-MM-DD&search_d2=YYY-MM-DD&pages=0
其他:
被仲介骚扰到烦了,屋主的复仇??? 以后大楼管理员/总干事的身价将大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