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道此问题是否能在此版询问
小弟的母亲在十年前买了间房子
座落在新北市新店区
土地约80坪,建物约60坪共三层楼
在买之前我们就知道是公园地了
会买的原因只是想自住,也没想过要卖掉
现在这栋建物也有19年屋龄,
起初85年动工时,它就已经是公园地,
但也顺利取得执照,产权也是分明,
就这样19年政府也没打算去征收,
加上去年我看了行政院的新闻,政府大概也没钱再去征收公有地,
地目的话可能要花时间去变更.
现在问题来了,目前想要脱手,
但是碍于公园地的问题,是否真的公园地就无法借贷
因为无法借贷的这个原因,我们的房子跟隔壁的价格
就直接被人砍对半,公园地这个问题,真的无解吗?
是否有版友可以赐教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