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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被抓到!借人头,想避税,国税局查获,补税+罚款
作者:MyGoNews方暮晨
时间:2014-10-27
利用表弟名义出售不动产规避税负,仍无所遁形
【MyGoNews方暮晨/综合报导】财政部国税局表示,民众出售2年内之不动产除法令另有规
定外,应以销售价格10%或15%税率申报缴纳特种货物及劳务税(以下简称奢侈税),但有
人为规避税负以他人名义销售不动产,经国税局查获除补征税款还需处3倍以下的罚锾,
得不偿失,切勿以身试法。
国税局近日查获有一民众乙君,2011年8月22日购入不动产,8月27日将户籍迁入该址,旋
即于8月29日以550万元出售,虽主张因信用问题无法贷款而急于出售,但经调查,其持有
期间将不动产设定表哥甲君为抵押权利人,且乙君该年度仅有薪资所得110,000元,应无
资力购买该房屋。
另乙君2010年间曾与中国信托、大众商银等签订前置协商机制协议书,其债务清偿方案,
已经地方法院民事裁定,无法贷款早已知情,同时乙君购屋资金皆由甲君之支票支付,且
仲介公司不动产买卖结帐单亦由甲君签名在案,甲君以表弟乙君名义出售未逾1年之不动
产,经查属实,除补征80万余元,并按所漏税额处3倍以下之罚锾。
国税局再深入追查,甲君2010年度出售左营区8户房屋,即以未依规定申请营业登记及申
报销售额,经查获补征税款并裁处罚缓40万余元,2011年甲君又以其表弟名义出售不动产
,除补征奢侈税及罚锾外,应并计与配偶出售高雄市9户房屋,核定营业税漏报销售额及
综合所得税之营利所得,除补征税款外仍需裁处罚锾,甲君取巧规避税负,造成口袋严重
失血,不可不慎。
连结:
http://www.mygonews.com/news/detail/news_id/111113/
其他:
虽然一开始只抓到一笔 但专门投资买卖者通常不会只有这样
再追查果然连之前的交易都有问题 裁罚后国库大进帐
卖房550w 光一般补缴就8Xw了 还没算入3倍罚锾
后续查出的失血更多 以前赚的全吐出来还倒赔给国家
规则怎么订就该怎么走 爱躜漏缝的当心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