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本就总价不变,雨遮不计价就单价提高啊
小学数学问题每次都上来唉也不知道是啥意思
还是说要雨遮干脆不要登记在誊本上好了,
阿不然要怎么不计价我真的不知道
公设也一样,说建商灌水,阿不然公设要怎么不计价?
总价就摆在那,你爱用权状坪数或者爱用室内坪数去除是你的自由
反正就是一个总价在那边啊
不然就誊本除了主附属建物以外都不登记好了!
我看过不了多久马上会有人出来砲资讯揭露不确实了
※ 引述《polyarchy (R.Dahl)》之铭言:
: 上网查了一下...
: 根据内政部自民国100年3月24号公告
: 关于预售屋买卖定型化契约应记载事项的第7点第2款第2目之规定:
: 附属建物除阳台外,其余项目不得计入买卖价格。
: 准此,屋簷及雨遮买卖时不计入预售屋买卖价格
: 并自民国100年5月1号起生效。
: 对于不遵守相关规定的建商,内政部可依据消保法第 58 条
: 处新台币 6 万至 150 万罚锾,并可以连续罚且要求限期改善。
: 但小弟最近在看预售屋或新成屋时
: 所有建案都将雨遮灌入权状坪数来计价
: 有时一间权状30坪出头的预售屋,雨遮就占了将近三坪之多
: 假如以一坪50万来计算的话,三坪的雨遮就要多花150万价钱来买用不到的坪数
: 会想发问的理由是因为最近看到一间预售屋感觉还算不错
: 三面采光两间厕所及房间都有对外窗
: 但是雨遮占了将近三坪左右而且还计入权状坪数的总价内...= =
: 想请问一下雨遮的部分是否能请建商自行吸收呢??
: 毕竟违反了定型化契约应记载事项的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