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弟想请教几件事情,烦请各位大大能协助回复:
小弟102年10月购买一间公寓五楼,购买时仲介有说明房屋没有漏水情况【之并不知道
屋主为投资客,但事前已知前屋主有做防水处理】,前天103年8月8日发现整间房子都在
漏水(包括客厅、房间及浴室),签约时仲介有保固6个月,但现在已超过3个月,想请问:
1、今日上顶楼去查看漏水源头,发现多处(大约3-4个地方,大小约60*80cm)的防水层下
的水泥是重新舖设,但水泥里面却是空心的,疑似投资客乱处理,且房仲未告知漏水情况
(只告知没有漏水)。此情况可以要求前屋主负担物之瑕疵吗?
2、仲介在介绍的时候有说明房屋内外均有涂防水漆,但前天打开天花板才发现三个房间
完全没有涂防水漆,但是客厅和餐厅均有涂(当初仲介也只有打开客厅的天花板让我误信
,室内均有涂防水层),此情况可以怎么处理??
3、另外我在网络有看到某些案件可以告卖方诈欺,因为前屋主为投资客,他知道房子漏
水非常严重,但只施做防水处理就直接出售,且在屋况说明书中告知我是没漏水情况【现
在却是整个房子都在漏水,造成室内己会积水的程度】,不知我这样的情况是否可以告诈
欺??
因为是人生第一间房子,却买到投资客的房子,问题很多,烦请各位前辈的协助与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