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接触法拍,所以不是很懂,希望有高人可以指点一下
像是为什么明明这些土地的权利不是很明确,像是道路或是跟其他人共有土地,
但还是有人要买呢?
点交情形│点交否:不点交
使用情形│假扣押查封时,地政人员称:系争土地为既成道路。应买人请自行查证,拍定
后不点交。
点交情形│点交否:不点交
使用情形│查封时,所查封之456地号土地系道路旁之建地,多数建物各占用一小部分,
门牌为大湾路429至447号。据鉴价报告记载,
456地号土地上有部分建物,部分为道路。共有人间有无分管协议不明。
上开建物占有基础法律关系不明,均不在本件拍卖范围之内,
拍定后不影响原有法律关系,应买人应自行查证,拍定后均不点交。
或是买的土地是万分之369,那买万分之369是可以做何运用呢???
点交情形│点交否:不点交
使用情形│据鉴价报告所载及债权人陈报称:951地号土地现为住宅大楼基地,943地号
土地为大楼前方进出通道,应买人请自行查证,拍定后不点交。